返回

第二十七回 男主是个大混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我掀开袖子。

    “所以说,陆千里在上诛仙台之前,可能对你有点意思。之后······也只是记得你而已。”我道。

    “我不明白。”

    “你当然不明白。你以为你的出现会让我改邪归正?可我从骨子里就是魔众,我不可能背叛自己的同胞。再者,天众那么作践我,你以为他们单凭你就能挽回什么吗?就算我真的是天众,也会被逼得造反的。”

    步纤尘的眼神有些闪躲,不敢与我相接。

    她终于上当了。

    “你确实与以前不同了,虽然还是当年的模样,可是你的眼神再也不似从前那般清澈了。我现在看着你,会有些害怕。”步纤尘小声说道。

    我点点头,说道:“这就对了。你只需记住,我和你认识的那个人只是皮相和名字相同而已。不要再纠缠我了。”

    我见她呆呆地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竟有些不忍,便别过头去不再看她。

    从前,我也经常这般唬她,每一次她都信,深信不疑。那时年少全当做消遣。而今,我只希望她能够放下过往种种,与我划清界限才好。

    “我明白了,是我叨扰了。我以后再也不会来烦你了。”

    “我想雪神能够为温神成魔,我也可以的。是我高估自己了,你好好保护这具皮囊和那个名字,这是他留在世上唯一的证明了。不要在让这些消失,好吗?”

    良久,我听见身后一串急促的脚步声,她应该跑远了吧。

    还好,她没要求和我对峙,若是见了我这满面泪痕,我刚刚所说的一切,便全部被她给拆穿了。

    我本来就不值得她为我做些什么,她配得上任何比我优秀的好人。如今能看见她生龙活虎,我的心中便不再有任何缺憾了。

    我知道,步纤尘不会恨我,也没有怨我。她此时,一定傻得为那个诛仙台上死去的陆千里而悲伤。但她一定不知道,我无时无刻不为失去的自己而悲伤。

    也许,我自私一点,把她留在身边,那便是最完美的结局。

    她心甘情愿成魔,但我却打心底里看不起自己魔众的身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何况,是自己最在乎的人?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