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日大家心情都很不错,叶桐雨便亲自下厨做了顿早饭。最开心的还是叶知秋,在他心中姑姑的手艺永远是最棒的,当然,这是在季夏还没有为他做过东西吃的条件下。
陪着季夏练了一会儿剑后,他闲得无聊又把人家小姑娘骗出了府,出去玩了。最近凤栖梧了了案子,终于得空,叶桐雨也拉了他出去。
“虽说阿窈的婚礼我人是不去的,礼总归是不能少的。”
“你说的甚是,我陪你去为她选几样贺礼吧。”于是自然和叶知秋与季夏一起出的门。
前方一堆人挤着,很是热闹,不知道在看些什么。知秋拉着季夏就去凑热闹,硬生生地扎进人堆,杀出了一条血路,还回头大喊:“姑姑!快来!”于是他俩生生被一群人的白眼凌迟了千百遍。算了,不看白不看拉下她的老脸就挤了进去。
原来是一张官府贴的悬赏的告示:本地有采花贼出没作恶,悬赏白银一百两,在封称号“妇女之友”。另附了一张人像,那人戴着斗笠,留着络腮胡子,右眼角长着一颗媒婆痣,叶桐雨真的不想再对他的长相多说什么。
“哇,长成这副德行还好意思当采花贼啊,这种人渣就应该马不停蹄地滚去死。”到底是自己的侄子,这讲话调调她喜欢。
“说的太对了。”凤栖梧面无表情地附和了一句。咳咳,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季夏念了底下一行小字:“昨夜犯下罪后又行凶,杀害一名妙龄女子。太可怕了。”
“不用怕,有我在,我会保护你的。”叶知秋立刻凑过去送胸膛,却被无情地推开,他表示十分无奈。
叶桐雨拽了拽凤栖梧的衣袖:“看过了,我们去挑贺礼吧。上次同阿窈一起去过几家店,觉得有些衣服和首饰十分适合她,这就去买下来吧。”
“都听你的。”然后那俩个年轻人也就自己去玩了。
步入那家店的时候,老板心中只有一句话:又是她。
叶桐雨挑了件樱红织锦曳地飞鸟描花长裙和一件藕荷色粉霞锦绶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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