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十一章 夏天里那个百花鲜,我和那妹妹呀把手牵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总而言之,依靠任何外力,都不如自身的实力强大有用。

    阿蒙诺德的出现,让叶峰近日来有些飘飘然的心骤然沉静下来。

    连日来杀戮仆从妖魔的顺风顺水,让他不自觉的产生了一丝飘然,自信心严重膨胀。

    但这一次濒死的体验,仿佛冬天里的一桶冷水兜头泼下,让他知道,原来仅仅凭借自己前世三年的经验,已经无法在这个世上安然生存下去。

    前世的地球上,叶峰对敌过的最强大妖魔就是各种族的仆从妖魔,对于更高等级的妖魔知之甚少,与这个世界的人一样,他也不知道高等级妖魔的弱点。

    重生以来他所依仗的这一项优势,自此再不可依仗。

    但他还有神经牌破刀,这是别人无法企及的优势。

    以后可不能轻易与高等级妖魔对上,遇见之后,一定要及时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在自己到达脱胎境之前,这种要命的事情,自己还是少搀和为妙。

    那眼下自己的主要任务,就是砍怪升级,自己可不能白瞎了这一副奥特曼的身体,能充电时就要赶紧充好,可不能像动画片里的傻缺奥特曼那样,都被小怪兽揍得半死了,才想起来回去充电。

    决定了以后的行事方向,叶峰便与颜凉决定,仍然是去往掩月镇,与萧定岳众人会合。

    危机四伏、妖魔遍地的末世,最不值钱的是人命,最可贵的就是有一群值得托付后背的战友。

    萧定岳他们绝对是够资格的战友,叶峰不想放弃,而且他也牵挂着小青与那只贱狗。

    小青是他重生到这个世界上,所遇见的第一个人类,也是他心灵蜕变的开端。在他的心目中,这小女孩已经是如同亲人般的存在。而那只世界观崩坏的贱狗,也在他的心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

    叶峰一直是这样的人,他不会主动抛弃任何一个战友,这也是在前世的末世中,他作为一个普通人,为什么能够存活那么长时间的主要原因。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他也不会被大刘他们这些特种部队军人们接受,并成为他们队伍里的一份子。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