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本翔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把‘她’的故事告诉饶梦语,但他觉得饶梦语应该有权知道‘她’的存在。
如果老天真的有心赐予上官煜爱第二次的能力,那么饶梦语就有必要知道一切。
真相也许很残酷,但它就如同结在掌心的痂,只有摊开在光天化日之下才有可能从那伤口之中重新浴火重生出幸福。
“‘她’叫玫瑰,曾经是出身高贵的千金小姐......”
松本翔闭着眼睛,像是陷入了深沉的回忆,脑海里出现了第一次见到她的画面。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她穿一条无袖的碎花黄裙子,梳着漂亮的公主头,一头长发又松又软搭在肩头,粉面含春,面若桃花,她手里拿着一本‘慕兰辞’,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那双眼睛又大又明亮,透着不安分......”
他看着饶梦语的眼睛,仿佛是在重温又像是在寻找。
饶梦语听得很认真,甚至连呼吸都是小心翼翼的,像是怕打破了那份美好。
“当时我和煜都是江湖上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命如蝼蚁,被人踩死了都沒人知道的那种,而‘她’是那样高高在上,就像是云端上的仙子,不可亵玩......”
“后來呢?他们是怎么在一起的!”
好美的一个故事,就像小说一样,饶梦语听得入迷了。
“他们可以说是一见钟情,他一眼便看透了她的本质,他对她说,‘跟我’,她想也沒想就说‘好’!”
“她执意要和他在一起,放弃千金大小姐锦衣玉食的生活跟着他整天过着提心吊胆,刀口舔血的日子,为了他,她和家族决裂,自毁前程,遭人唾弃,他是小混混,她就当小太妹,他当帮派老大,她就是会场的大姐头,他擅长枪械,她便将自己培养成冷兵器的专家,别人都以为她是个性要强故意要和他比赛,她却说她是因为不想成为他的累赘,他问她后悔跟他么,她揽过他的脖子重重的亲吻他的嘴唇说死也不后悔......”
松本翔的声音渐渐的变得有些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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