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不难,在俺看来并不正确:找借口也得要有找处才行。
叫阵,开战,都是猴哥一手包办。俺依然扮演啦啦队的角色。在来之前俺就跟猴哥打过招呼:俺只看看,俺不说话;猴哥也答应只是要俺给他壮壮胆子。那魔王可能早知道猴哥有些手段,所以一出来就跟猴哥商量说要来点简单的。
的确简单,至于具体的方法就是魔王朝猴哥的头上砍三刀,如果猴哥能够活着回去,就放咱们过去,如果猴哥活不回去,当然也能过去——只要咱们能过去。
这样隆重的约定,当然得先签合同,免得到时候哪一方反悔的话打官司也好有个证据。第一刀,猴哥的头安然无恙,但魔头的刀缺了;第二刀,魔头的刀没缺,但猴哥的头掉了,在地上滴溜溜地转。魔王说罢,看你如今这般模样,暂且免了那一刀,只要你能合拢身子,不但放你们过去,你还可以打我一棍。本来猴哥还在地上打滚儿玩,听他这么一说赶紧哧溜一声起来了,吓得魔头赶忙矢口否认。
看样子猴哥起来得快了点儿,忘了叫俺跟魔头签合同。
魔头逃到半空中,猴哥也跟着追到了半空中,结果两人就在半空中掐起架来。眼看猴哥就要胜了,俺赶忙跑上去锄了一耙。俺锄这一耙是有道理的。人们都说“墙头草两边倒”,俺不是墙头草,所以不会两边倒,但俺会在合适的时候往一边倒;另外,在不合适的时候坚决不倒。这是俺的做人原则,只支持胜利的,不支持失败的;哪怕是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