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播放着金属乐一面拨弄着三弦找感觉。平日无事的时候,他还会到其他乐队的住处拜访,向那些前辈、大哥们虚心请教。也许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也许是老天不忍为难这个爱音乐的苦孩子,没过多久,孙晓刚便能够将三弦与金属音乐较好地融合在一起了。
最后一首歌结束后,秦暮楚向观众介绍起乐队各乐手的姓名,每当他报出一个名字,台下便响起一阵掌声。虽然这掌声多数是出于礼节,但台上的每个人都感到心满意足,毕竟这是新乐队的第一次演出,他们不敢过多的奢求什么。
收拾好各自的乐器后,秦暮楚一行下台,同时下一只乐队也要上台进行调音了,就在上来那人与胡朋擦肩而过的一瞬间,胡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苟尤?是你吗?”
那人愣了一下,随即惊讶得合不拢嘴:“天哪,哥们儿,你还活着呐!”
“怎么,你什么时候来北京混了?”
“来了半年多了,你呢?”
“我来的时间也不短,但一直无所事事,前不久才算是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好了,你赶紧调音吧!等你演出完,咱们得好好聊聊!”
“一定的,这么多年没见,我有一肚子话想要对你说呢!”那个叫做苟尤的男子拍了拍胡朋的肩膀,匆忙地上台准备了。
“小朋哥,刚才和你说话的那个人是谁啊?”台下,顾圆圆问道。
“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从小就认识,用你们北京说就叫‘发小’!”胡朋得意地介绍道:“我们小学就是同班同学同学,到了初中还是同学,甚至在我高中辍学之前,我们也一直是同学的关系,彼此之间的友谊深了去了!”
一旁公冶子申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看来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啊!一个叫‘胡朋’,一个叫‘苟尤’,凑在一起就是一对‘狐朋狗友’嘛!”
听到这样的评价,胡朋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沾沾自喜道:“你说的不错,自从我认识那个家伙,便知道我们彼此之间的友谊是一辈子的了,初中的时候,我们俩常常联合起来欺负班里的女孩子以及那些老实的男生,还经常逃课到学校旁的公园里玩耍,那时候,公园里经常有一些高中生一面弹吉他一面唱歌,也就是那时候,我们才开始对音乐产生兴趣的。”
“后来呢?”顾圆圆迫不及待地问道。
“后来,大概到了初三的时候,我们俩凑钱买了一把木吉他,刚开始只是瞎玩,连最基本的概念都分不清。后来,我们逐渐入门了,也接触到更多类型和风格的摇滚乐,但那时即将面临着初中毕业的问题,我们相约一定要考取同一所高中,到了高中后就成立一个音乐组合,天天在操场上唱歌、追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