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笑,继续说:“既然你这么决定了,我也就不再发表意见了。不过我觉得,咱们最好能在回家前把手里的打口cd卖光,那样的话回家的路费也就能保证了,不用再舔着脸管别人借钱了。”
正说着,一个胳膊上满是纹身的青年凑过来问道:“哥们儿,你们有“eagles乐队”的盘么?”
胡朋调侃道:“那玩意儿不是满大街音像店都有么,何必在我这个小摊打听?”
“我想买一张原版的,那些音像店里买的要么是盗版,要么是引进版,我不喜欢。”那人解释道。
胡朋想了想,说道:“eagles的盘我们应该有,不过今天没带出来,哥们儿,要不这样吧!我们经常在这一片卖盘,下次给你捎上。”
就在二人谈话的时候,秦暮楚一直注视着那个满是纹身的青年,越看越觉得面熟,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就在纹身青年打算离开的时候,秦暮楚突然说道:“阿木?是你吗?”
“你是……哦,我想起来了,咱们在武汉的时候见过,你叫什么来着?”
“我是秦暮楚啊!真高兴咱们又见面了,你也跑北京混来啦!”秦暮楚兴奋地伸出了右手。
原来这个人便是纹身师阿木,戴薇琳的男朋友,在武汉的时候二人曾经有过一面之缘,日过境迁,阿木已经记不得眼前这个年轻人的名字了,但秦暮楚依然记得,因为阿木身上的纹身实在令人难忘。
一番寒暄过后,阿木说出了自己来北京的目的,原来他看好的是北京的文化氛围,阿木以为在这种氛围的催化下,喜欢纹身和接受纹身的人一定比武汉多,这就意味着商机也就会多一些。所以,在经过周密的准备之后,阿木把他的纹身店迁到了北京。
“戴姐姐没和你一起来吗?”秦暮楚问道。
“没有,她现在还在武汉上学呢。”
“我晕,这年头还上什么大学啊!毕业就等于事业,还不如早点出来混呢。”
“是啊!我也曾这样劝过薇琳,但她说都大四了放弃学业太可惜了,索性念完它。再说了,她乐队的成员不也都在武汉嘛,我可不敢因为自己的生意而影响到那些姑奶奶们的前途,所以……唉!所以我就一个人来了。”
彼此聊了一会儿,阿木看了看表,说:“不好意思哥们儿,一会儿有一个顾客到我店里纹身,昨天约好了的,我先回店里了……对了,我的店就在那条路口的拐角处,叫‘阿木纹身店’。虽然店名挺没创意的,但我的技术绝对没得说,哪天打算把你的皮上添点新潮的玩意儿,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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