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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不疯魔不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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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金键盘奖要办成网络文学界的奥斯卡奖,您认为,将来网络文学能达到影视一样的影响力吗?”

    “团子大神,根据媒体统计,去年您的作品国内简体出版达1300万本,稿费收入可能超过余秋雨,不过,有人认为您一年出版二十多本书,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能有一个写作班子在幕后帮您写枪稿,您怎么看待这个猜测?”

    对于众多的追问,陈非淡然说道:“又快又好的写网络,这是网络职业作家的立身之本。一般的职业作家,每天最起码能写三五千字,灵感大爆发的情况下,一天写三五万字也不是什么神话。我们这里就有很多的写作天才,对,就你了,血红!你给记者朋友们表演一下,又快又好,一小时内一个网络作者的写作速度……”

    “啊?”血红原本是打酱油看热闹,结果被当场抓了壮丁,“为什么是我?震大,您自己不也是能做到?”

    陈非翻白眼说道:“给你‘露’脸的机会啊,媒体记者们在看着你,摄像机镜头下,一小时内爆出恐怖的纪录吧!到时候,相信会一堆的新闻,是吧?”

    血红硬着头皮,问道:“可以容许我先喝一瓶啤酒吗?”

    喝酒壮胆,也是提升他灵感的一种方式。

    “可以!”

    服务员上酒水,血红咕隆咕隆的喝完,打开笔记本电脑,在众人面前就表演起恐怖的码字速度。

    啪啪啪啪啪……

    如同弹钢琴一般的节奏,血红完全沉浸在编写故事的意境中。

    大神写书,就像古代的天才诗人写诗。完全是感觉上来了,就自然而然的爆出出来。纠结于旁枝末节的文字,那是文青。

    血红显然不是文青,而是剧情流的大神,以写出各种深入人心的剧情扬名立万。与此同时,与他写作速度也不无关系。

    既要好,又要快,才能成为顶级大神!

    否则,就算是写的再好,只能成为收入和白领差不多的小神。

    一行行的文字浮现在prd文档中。

    几乎全部是盲打,甚至,到了后来,眯着眼睛,闭着眼睛都不影响键盘疯狂的敲击。已经进入了灵感爆发的疯魔状态了。

    如果人们将之码字状态与钢琴家朗朗的表演时的状态联系起来,会发现两者有太多的神似之处了。

    对于许多天才写手而言,根本就不需要想如何酝酿文字这类的旁枝末节。只要有了一个剧情和情绪、状态,创作的速度,几乎会惊呆无数传统作家。

    传统的文青创作,可能会因为一行文字纠结个半天。网络文学完全是讲究故事,普通的作家可以是有大纲按部就班的写作。

    一些讲究状态的作家,只要念头通达的状态下,可能就手一沾键盘,灵感来了。剧情推着自己去创作,就像是演员入戏一般,毫无阻碍将本该如此的剧情用文字写出来。

    完全沉浸在写作境界的作家,有可能习作的整个过程,都没有关心自己的每一行文字到底是在写什么。写完之后,或者是从这种疯魔一般的入戏的灵感中挣脱出来后,会’惊讶的发现,写的还‘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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