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演出活动。
版权,更已经是音乐公司收入的支柱。
全世界的音乐公司,一些手握大量音乐版权的公司,通过在手机铃声、数字音乐等等市场,赚到的利润,逐渐已经超过了传统的唱片发行市场。此外,音乐版权还可以授权给以影视、动漫、游戏、综艺等等各种节目使用,或者授权给别人翻唱,这都是能够赚取利润的。
明星周边,这其实也是属于经纪的范畴,将旗下明星利益最大化。比如,出写真,出书,开发各种与明星相关的商品。
简单说,明星在当红的时候,其社会影响力’惊人,名气甚至能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比许多超级大企业的品牌知名度,还要更胜一筹。
但是,很多明星的商业价值,开发的还不够。若是将其名气彻底的开发出商业价值,其利益其实不下于经营一个成功的企业品牌。
最经典的就是篮球明星乔丹,与耐克公司合作,开发的“飞人乔丹”系列运冇动鞋,后来,耐克旗下专‘门’搞了一个乔丹牌系列的运冇动品牌,每年几十亿美元产值,成为耐克商业帝国的一大杀手锏产品。
而耐克公司尝到了乔丹系列运冇动鞋的大火的甜头,开始在全世界签约体育明星,比如欧洲众多的足坛巨星贝克汉姆、卡卡、梅西,耐克公司皆是与其签约,开发出系列的品牌运冇动鞋。
其他的娱乐明星,也有商业周边开发价值,比如明星穿的服装,用的产品,皆可以开发成独立的品牌产品。
对于短期而言,音乐市场是悲观的。但是,音乐市场未来的低‘迷’,也是资本跑马圈地,在音乐市场上廉价抄底的大机遇。
况且,音乐未必会那么坏,比如后来音乐类综艺节目的火爆,从超‘女’、快男一年的播放权价值数千万元,到中冇国好声音、我是歌手等等综艺节目,一年广告赞助和电视播放权几亿元,此外
络上的播放权,一年也可以卖2亿多。
音乐相关综艺节目的火爆,说明了中冇国的音乐市场没有死,关键是看创新。
而对于音乐的投资,其实陈非是不太了解的。不过,陈非通过上影厂的一些业内人士,咨询了一些音乐行业的事情。影视和音乐其实是不分家的,上影也有不少懂音乐产业的人士。
经过咨询,得出了一个结论,首先要有优秀的音乐制作人。
此时,华语的歌坛,资深的音乐制作人,多是在港台。华语歌坛上,大量的热‘门’歌曲、专辑,八成以上都是港台音乐公司推出,由于可知,此时内地音乐公司的实力,比之港台还有有些差距。
这其实也是难免的,港台在60年代开始,流行音乐市场已经非常发达。而国内长期在抵制靡靡之音,一直到改革开放后,流行音乐开始解禁。并且,改革开始一开始比较穷,也没有专业的流行音乐公司,一直到从90年代开始,国内的商业化的音乐公司才开始起步发展。
长期的发展滞后,这是需要时问去积累的。眼下国内的流行乐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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