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而尽,才长出一口气:“过瘾过瘾,有年头没尝这个味了。
”说着伸手抓了块狗肉蘸着蒜末塞进了嘴里,呜呜咽咽地冲我道:“你也吃啊。”
“好。”我点头,四处看了看,找了双竹筷。夹了块碎肉放在嘴里慢慢嚼着。说实话。狗肉这东西我向来不太感冒,火气太旺。
稍稍吃几筷子,腹中就像燃着一团火似的烧着人难过,若是再蘸上蒜泥,那就更是又热又辣得让人吃不消。
“倒是我忘了,你向来就不怎么吃这东西。
”刘邦看着我吃得勉强,摇了摇头,慢慢把酒碗放了下来,叹了口气:“想当年我小的时候,馋得瞧见块石头都想啃,有块肉就是过大年了。
记得有回和卢绾去偷人家鸡吃,结果生生被他家的狗追了三里路,最后卢绾的腿上还是被咬了一口。
嘿,从那时候,我就开始喜欢吃狗肉了,它咬我,我也咬它,咬得它骨头都不剩。”
大约是因为我嫁到刘家的时候显得太过富贵,所以刘邦不太喜欢和我讲他小时候地事,今天主动聊起来,倒是第一回。刚想听下去,他却又不说了,只一碗一碗的灌着老酒。
待两大坛酒尽,人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大笑三声:“痛快痛快!”一边笑,一边踉跄着向外走去。
我可没有扯住他的力气,只能牵扯着两匹马,一路跟在他的后面。
刘邦酒兴发了,胡乱扯开了衣襟,光着个胸脯子在街上晃悠。
他那外衣原是蜀锦地,一等一的好材料,现在沾得又是油,又是酒,又是脏污,已经快跟抹布差不多,惹得满街的人都侧目而视。
跟在他后面实在是尴尬,只能一只手牵马,另一只手抓住他的衣袖,把刘邦拉向往僻静地地方。
一路稀里糊涂的,,只管往人少的地方钻,眼前突然一空,竟是一处溪流,水声潺潺,听着就让人心里清明了许多。
“娘……娘……”刘邦突然发足向溪边奔去,拉扯得我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
刚站稳身子,只见刘邦抱着溪边的一棵柳树,手一个劲的乱拍,嘴里胡乱的叫道:“娘,你跑哪去了,你看三儿的衣服破成这样,那曹家的也不给我补补……”
我傻傻地站在那里,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刘邦好歹也过了五十,堂堂汉王,胡子一大把的人,居然抱着棵树乱喊娘?只见刘邦胡拍了几下,腿一软,扑嗵一声坐倒在地上,嘴里还在咕哝着:“娘啊,我从樊哙那儿弄了块好肉,你收好了,别让他们瞧见……”说着说着,身子一歪,倒在树底下,鼾声大作,竟是睡了过去。
我呆站了一会儿,走过去,只闻到一股浓烈的酒、蒜和狗肉混在一起的味道,冲得脑子里都不禁晕了一下,忙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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