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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闹就闹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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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硬对着干,是要倒大霉的啊!你现在都被打成这样了,我,我……”刘河东脸色戚苦,一个劲儿的摇手,就是不答应。

    “是我朋友,帮我!不是……就走!”何贵的声音很低沉,但语气却丝毫不容拒绝。

    “大掌柜!”

    “要么,帮我!要么,到顺天府大堂帮……帮我收尸!”何贵的声音愈发低沉。

    “你,你……唉!!”刘河东拿手连连指着何贵,但最终却只能长叹一口气,站起来向外走去。

    ……

    “你帮我一次,无论我能不能渡过这一劫,都必定还你一场富贵!”

    刘河东走了,何贵知道他是帮自己找人去了,在这个时候,这是唯一一个愿意帮助自己的人。他不能不感动,也不能不记住这次的恩惠。他转不过头去看一看这位朋友,只能在心底暗暗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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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办案,人人都知道有个“三法司”。那什么是三法司?在清代,“三法司”其实是指的三个衙门的总称,这就是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中间,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都察院则是负责稽察监督,而大理寺却是执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

    所谓“大理”,与云南的那个大理城的“大理”可不是同一个意思,代表意义也完全的不同。大理之意:古谓掌刑曰土,又曰理。汉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贵人之牢曰大理之义。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大理寺所审理的,就是犯罪的官员及贵族。

    清代,大理寺设大理寺卿一人,主管全部事务;左右少卿各一人,掌左、右寺务;少卿之下,还设有寺丞、评事、经承等官。

    乾隆四十二年,大理寺卿名叫王昶。

    这年头,能做官的都是名人,就算不是名人,做了官,尤其是大官之后也会成为名人!而能入到皇帝法眼之内的,又必定会成为名人中的名人。

    王昶,字德甫,号述庵,又号兰泉,朱家角人。乾隆十九年中进士,归入选班。二十二年皇帝南巡,王昶获召试第一,授内阁中书,协办侍读,入军机处,后又升迁为刑部郎中。乾隆三十三年,王昶因“言两淮盐运提引事不密”而被罢职。但是,因为受大学士阿桂器重,王昶得以随其行走军营九年。因战功卓着,被乾隆嘉奖,又复被提升为鸿胪寺卿,赏戴花翎,在军机处行走。不久又升为大理寺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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