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刀来!对不住了,我知道你是左右开弓。只好同时砍!”
贼王从鲁板的眼中分明看到一丝谑笑,可他赌不起啊!刚才鲁板的手段他可是亲身体会,切肤之痛!要是把两只手的中指食指同时剁掉,贼王将从此消失。
“别、别、别……鲁老大是吧?我错了!千不该万不该,最不该把主意打你们斧头帮头上。我在这儿向你立誓,从此后不与斧头帮作对!如违此誓,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鲁板摇头,贼王又急急地说道:“那我发誓从此后退出江湖,金盆洗手,找个人烟少的乡下地方了此残生,只求老大放我一马!”
鲁板先是点头,然后又摇头,贼王哭丧着脸看着他:“那你说……”
鲁板笑笑,斩钉截铁地说道:“我要你加入斧头帮!做我们的大长老!”
刘逼第一个白目看向鲁板,这是唱的哪一出?贼王也傻了,他几十年的江湖经验,心思不谓不快,心眼不谓不多,但是被板板这一句彻底搞成短路。之前他来斧头帮时,先在号子里听贼华提过,表面上号子里信息不通,其实外边有什么风吹草动,里面马上就能知晓。
出来后,在贼子贼孙们的指点下,他果断选定斧头帮,一来有自己的关门弟子,当然他收刘逼为徒时,完全出于利用的心理,根本谈不上师徒之情,所以他没指望自己的小徒弟能善待,在贼王几十年的经历中,他只信奉实力,弱肉强食!
二来斧头帮里的人员素质,这得归功于刘逼,做贼最基本的本事除了伪装还有什么?眼光!什么人有钱?什么人装富?什么人是大老粗?做贼的看人眼光比骗子还要毒!手眼通天,不仅指那些权势人物,同样可以比喻贼们。没有精准高明的眼光,技术再好也进不了一流。只能算个笨贼!所以刘逼找来的人,无形中,或者说潜意识中都以看贼苗子的标准来选。
如果成功接收斧头帮,稍加训练,这几十个小家伙就是贼王的金山银山!
可惜,千算万算,恰恰是不被他放在眼中的农民工将他拿下,正应了那句俗话“终日打雁,反被喙眼!”兴许是贼王流年不利,碰到了他一生中最大的克星。不仅没有想的那样顺利,反而被打得够呛,软肋啊!被抽得动都动不了!打软肋,不会有明显的伤痕,力道掌握好不会吐血,那些真正的打手打架,从来不用金属兵器。
比如用板凳和钢管打人,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性质。要知道,有经验的打手,都不会轻易让人抓住把柄。至于那些挥刀舞枪的流氓,说白了,是真正的炮灰,也是老江湖们眼中的傻b!
用一些日常用品,当然是木制的,甚至可以狡辩说是正当防卫,因为你没有“凶器”!而且打软肋,就算打到内出血,如果不仔细检查,一般是发现不了的。
当然板板不是什么高手,他只是从贼王心头的恐惧出发,碰巧来了这一手,但是给贼王造成了极大的错觉,这个小农民是个高手!而且他本身屁股不干净,七进七出,案底有一米厚,如果真要对簿公堂,他绝对站不住脚。
贼王的江湖信条:该装孙子的时候,绝对不能称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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