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
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里,看着来来往往忙碌着的人们,他忍不住暗自感慨,原来生活竟还可以这样充实。
这种久违了的充实感觉,真好。
那是一个明媚的午后,他接到一个甜美的电话,是要让他去取快件。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接收这个女孩子的快件了,他对她有好感,他喜欢她,他觉得今天是时候对她表露心意了,所以他在路边的花店停留了一会儿,买了束玫瑰。
轻车熟路,来到女孩的家门口,他把玫瑰藏在身后,是想给女孩一点点惊喜。
可是,按过门铃过了好久,女孩才从半开的门缝里探出头来,递出包裹,以及一张十元纸币。
十元钱?我可是从来都不收她快递费的。
她怎么有些紧张?她的手在发抖。
不对,这太不寻常了。
他意识到女孩有麻烦,他犹豫着是该冲进去,还是该转身跑去报警。
猛然间,他想起了那两个字。
屌丝。
对,我是屌丝,我怕谁?!
猛起一脚,他冲了进去,而迎上来的,却是两把冰冷的匕首。
他觉得胸口,腹部有些湿润,有些冰凉。
之后,他就再没有了感觉。
对生活有了新的理解,对人生也有了崭新的定义,心中充满了无限希望与斗志,决定改过自新的他,就这样突然离开了。
会甘心吗?
谁又能就此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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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听老人们说,不甘死去的亡魂会变成孤魂野鬼,荡迹人间。
朱正春除了不甘,还有愤怒,压抑憋屈太久之后的愤怒!然而他并没有变成孤魂野鬼,而是带着前世的切肤感受,穿越了。
纵是穿越到这个时代有些不尽人意,可对于已经死过一次的人来说,能够再世为人,重新再来,这该是多么鼓舞人心的一件事。既然如此,朱正春就觉得,应该先将前世的种种不幸暂且尘封于内心底里的某个角落,不去想它。然后再把握今生,势要将今生演绎出个精彩,直至完美,乃至辉煌。
只不过世事难料,谁能想到朱正春刚刚穿越过来就会撞上这档子事?
祠堂里看着可怜的曹寡妇受尽凌辱,感同身受的朱正春只觉尘封于心底的那段前世记忆,那种种前世的切肤感受,在这一刻通通涌了出来。
他愤怒了,夹杂着前世压抑已久的愤怒,他彻底爆发了。
凭什么老子要去适应,要去习惯老子所不高兴接受的事实?
凭什么老子要甘愿把前世的不甘与愤怒,全都硬咽进肚子里去?
前世我的太悲催,太憋屈,太屌丝。
今世的我,难道就不该有所改变?
我为什么要把今世的人生演绎出个精彩,完美,辉煌?
如此矫情,这又与前世的我还有什么区别?
不同的时代,就要有不同的人生。在这个时代,老子要的就是霸蛮一世后的忘我癫狂!
默默地,朱正春闭上了眼,静谧安详。
泪痕渐渐风干在脸上,这正应了他的那句心语。
我的前世,死于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