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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吓死德国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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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队目前只有一种轰炸机,“野牛”中型轰炸机,不管航程还是载弹量,它都不适合用于执行战略轰炸任务,指挥官们迫切的想获得一种载弹量大、航程远的新型轰炸机。

    在这样的情况下,郭波只好让诺斯罗普.格鲁曼飞机公司和共和飞机公司分别研制一款可以在一九四零年以前投入大批量生产的轰炸机,同时降低了“熊”的研究进度。

    当然,他并不打算同时装备两种轰炸机,在两家公司的设计中,只有一种可以获得批量生产的权利――在西南,这是第一次采用竞争的手段研制一款武器,而刚刚提出的装甲车研究计划则是第二次。

    郭波想看看,两家公司在没有他的“指导”的情况下,可以研究出什么样的东西。

    不过有一点他很清楚,共和飞机公司肯定会采用常规设计,而诺斯罗普则必然是飞翼。

    而且是巨大的飞翼。

    在另一段历史中,约翰.诺斯罗普曾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设计了xb35飞翼式轰炸机,一架翼展达到五十二米、翼面积三百七十二平方米、长十六米、高六点一米、最大起飞重量九十四点九吨、最大载弹量十九吨,极限航程一万六千公里的怪物。

    而这个怪物的自卫火力是超过二十挺十二点七毫米机枪,任何试图拦截它的战斗机都必须面对一个现实:既然连机枪数量更少的b17和b29都是严重的威胁,那么xb35就只能被称为灾难。

    现在,约翰.诺斯罗普就在重复这个灾难……或者说,提前将它变成现实。

    他设计的飞翼轰炸机――按照西南空中国民警卫队的命名方式,被直接称为“幽灵”――的各项数据几乎于xb35完全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采用了功率更大的发动机,因此最大航速增加到了每小时六百九十七公里。

    战斗机拦截它的困难程度又增加了。

    唯一让今后有可能奉命拦截它的德国空军飞行员感到欣慰的是,“幽灵”未必能够战胜共和飞机公司的竞争对手,加入西南空中国民警卫队的战斗序列。

    飞翼式飞行器存在的飞行操纵困难的问题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在另一段历史中,直到美国空军的b2轰炸机出现,飞翼型作战飞行器才勉强成熟。相比之下,在一九四零年就让它实用化的可能性并不大。

    即使现在有更先进的技术帮助诺斯罗普。

    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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