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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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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的事,秦朗为了成为强者,为了将来不被人击杀,所有的苦,他都咬牙坚持了下来。

    不吃苦中苦,怎么成为人上人。

    一年,不算长,但也不算短。

    这一年里,是他人生中过得最充实的一年,每一天都学到了新的东西,每一天都过得充实无比。虽然吃住都差到了极点,生活也枯燥无味,但是和当时还是富二代的生活相比,他觉得很满足。

    人,往往最怕迷失了自我,迷失了方向。

    秦朗曾经迷茫过,消极过,失败过,沮丧过,自暴自弃过,但是现在,他又重新找到了前进的方向。

    奋斗,是每个男人必须学会的东西。

    今天,他在这里,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达到了绛尘的要求,可以回到地面上去。

    坐了九天,站起来,活动一下全身,秦朗感觉全身上下都很酸痛。心中还隐隐有些担忧,每次突破就必须静坐几天,照这般长久下去,会不会落下痔疮这一顽疾。

    感应到秦朗暴涨的气息,绛尘从秦朗怀中的人王玉佩中钻了出来,玉佩里面原本是储藏人王精血的,精血被李轩吞噬后,里面倒成了绛尘的栖息之地。

    绛尘眼睛在秦朗身上扫视了一遍,满意的点了点头,道:“不错,你的修炼速度让我很惊讶,实力增长很快。待会上去,你也有保护我的能力,走吧!爬上去。”

    秦朗抬头望着上方,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一年了,经过一年的洗礼,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无能的青年,他已经有能力保护自己的父母。至于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的人,秦朗也绝不会轻易放过,尤其是岳飞院长和薛林。

    从一个角落中,秦朗拿起三根锋利的骨刺,这些骨刺,是水潭中一些古生物的骨头,在这一年里,这些古生物的血肉,就是他的食物。

    骨刺异常的坚硬锋利,他丝毫不怀疑这些古生物的骨刺,可以轻易穿透一块3cm的钢板。

    一手拿着一根锋利的骨刺,腰间还斜插着一把以作备用的骨刺,秦朗大步朝着一处峭壁走去。

    深呼一口气,秦朗右手紧握骨刺,重重的插进坚硬的石壁,然后左手抬高五十公分,插进石壁。

    接着抽出左手的骨刺,朝着更高的地方插去。就这样,秦朗双手骨刺交换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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