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百八十章 强盗娶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沙吹得满脸都是粗糙的红晕的女人。

        看到他们甘心让达娃被野猪抢去做新娘,唐密就想到了在沙漠的时候,那匹被狼吃掉的骆驼,那匹骆驼被狼乖乖牵引走,狼扑上去,一口咬断了骆驼的脖子,骆驼轻轻争扎了一下,就死去,昌顺一家人在野猪这匹饿狼的面前,就是等待被吃下去的骆驼。

        唐密不禁暗暗叹息,对昌顺说道:“大叔,你难道甘心达娃被野猪娶走吗?”

        昌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痛苦,说道:“我们打不过他,也没那么多的时间跟他们纠缠不休,达娃总是要嫁人的,听说,野猪的几个老婆从来不干活,吃住都有专门的人伺候着,也算是不错的一门婚姻。”

        唐密顿时觉得心里难受,看来,在草原上,除了狼之外,还有比狼更凶狠的人,住在这里并不是世外桃源,有人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斗争,有江湖。

        唐密很不理解没有反抗的行为,甚至连敢怒不敢言也没有,这样的草原饿狼,说什么都要消灭掉,给牧民一个太太平平的生活,还给草原蓝蓝的天空。

        他对昌顺说道:“叔叔,你知道野猪住在什么地方吗?”

        昌顺喝了一口酒说道:“就在天山最险峻的山上,听说,那是一群逃犯,从沙漠里面逃出来的,已经有快十年的时间了。一直住在山上,有时候下来劫持过往的行人和游客不过,天山那么大,很难找到的。”

        唐密愤愤说道:“那就等着他来,他的手下说没说他什么时间来迎娶达娃?”

        昌顺爱怜地看了一眼达娃,说道:“一个星期之内,没定日子。”

        唐密心里有数了,他的身上还带着伤,不适合做长途奔袭,最好让野猪不注意的时候,埋伏下来,等着他们来的时候,再一网打尽,现在,他的身边没有帮手,单单靠自己很难取胜,如果,荆红绫和曾佛安在这里就好了,以他们的武功就是手中没有枪也能把野猪消灭掉。

        唐密养了三天的枪伤,觉得身体好了很多,可以慢慢活动着了,把自己的手枪和缴获秃头的手枪拿出来,仔细擦拭干净,保证开枪的时候不会发生卡壳,这些知识都是陈家兴教给他的。

        达娃看着他擦枪,很有兴趣地在一边看着,唐密说道:“想不想学习开枪?手里有了枪,就不怕任何人的骚扰,一枪射过去,就是铁人也打穿了。”

        达娃的小脸很兴奋地说道:“开枪?很难学吗?”

        “一点也不难学,你看,前面的这个凸起叫做准星,准星和人的眼睛目标成一条直线,然后搂扳机,子弹就射出去了,刚开始有点难,等适应了枪的后坐力就变得很容易了。”

        手把手教会了达娃开枪,少女很是兴奋,拿着枪不停地摆弄,唐密教会她剩余的知识,包括枪机保险的开合,半天的时间,达娃就学会了拆枪装枪,她原来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子。

        一个星期之后,唐密天天守在通往天山的那片灌木林附近,眼下只有这片矮树林比较适合打伏击,别的地方都是一马平川的草原,藏不住人。

        这一天,他正在思念着罗漪,忽然听到牧羊犬狂哮的声音,拿出望远镜,看到山根那边来了五匹马,马上只有四个人,其中一匹马的马背上是空着的,他猜到来人可能是野猪一伙人,那匹空着的骏马是给达娃准备的。

        他一只手里拿着手枪,另外一把枪藏在身后,在灌木林后面潜行迎了上去,回头看看蒙古包那边,达娃手里拿着挤牛奶的盆子,张眼向这面望,他摆摆手,示意达娃进到蒙古包里面去。

        五匹马排成一列,相互之间间隔十几米远,马蹄哒哒,像是一阵闷雷响起,马壮人威,令人胆寒。

        唐密犹豫了一下,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三十米,在这么近的距离内,需要提前拦住马头,不让马队经过,要不,击打一下骏马,一人一马就跑远了,转眼就在手枪的射程之外,他后悔没把猎枪带来,就是有猎枪在手也不一定是野猪他们的对手,猎枪装弹太慢,马奔跑的速度太快,倘若野猪的人不怕死,一起冲上来,他就被马蹄踏扁了。

        唐密咬咬牙,把枪藏好,从灌木林走了出去,方向正是野猪那伙人,他跟前面的骏马逐渐接近了,可以看到前面的男子敞开多毛的胸膛,对襟白褂随风舞动,愈发增加快马的速度感。

        唐密举起手,高声叫道:“请下马歇一歇吧,我妹子马上就出来。”

        “吁。”前面那个人勒住马头,惊异地看着唐密,问道:“你是谁?”

        唐密张开手,示意自己的手里没有武器,笑呵呵地说道:“我是达娃的表哥,今天来接待客人的。”

        “狗熊和秃子呢?”

        唐密明白,他说的狗熊和秃子就是被自己杀掉的那两个人,指了指蒙古包说道:“他们就在里面,有两个女人陪着他们呢。”

        那个强盗听说有女人,顾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