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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枪械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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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凌云拍了一下他的手臂,说道:“要做好这方面的准备。”

        “你们是早有准备啊。”唐刀嘟囔着说道,惊讶地看到,乐蕾的手里端着一把比她人还要高的枪支,更是惊讶,说道:“这是啥?”

        “这是m2009狙击步枪,安装穿甲弹的话,可以掀翻一座房子,狙击车辆最是可靠。”乐蕾仔细给唐刀讲解道:“你看,这是达姆弹,具有爆炸的效果,别看它只有普通子弹的大小,里面装的是高爆炸弹,比手雷的效果还好。”

        唐刀的眼睛一扫,看到梅的手里闪闪发光的沙漠之鹰手枪,说道:“你偷了我的枪。”他知道,凌云等人拿的是九二式制式手枪,这是国内军警的装备武器,可是,沙漠之鹰却是专机上的装备,他只答应了给他们提供防弹衣和头盔、帐篷,却没提供其他的武器。

        “帅哥,借用一下而已,有啥大惊小怪的?”梅很从容地把两把沙漠之鹰插进自己的后腰枪套里面。

        唐刀苦着脸,对乐蕾说道:“我用啥武器?”

        乐蕾扔过一把枪,唐刀伸手接过来,是一把伍兹微型冲锋枪,乐蕾说道:“射速320发,弹夹30发子弹,最远射距120米,手指轻轻一搂,一梭子子弹就没了,这是最好的压制火力的武器,带有三个弹夹,还有1000发子弹,这些东西太沉重了。”

        她教唐刀使用这种冲锋枪,只要挂在腋下,掩上衣服,除了身体显得臃肿一些之外,倒也看不出来什么破绽。

        唐刀限于从小受到的教育,对这些枪械并不是很熟悉,要知道,中国是枪支管理很严格的国家,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没接触到枪支,而唐刀知道,一向以中立国自居的瑞士,每一个人都精通集中枪支的射击,他们经常做射击训练,而经常爆发战争的中国,却大部分人都不会开枪,这简直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乐蕾是美国的华人,从小就接受过枪械的训练,长大以后,喜欢体育,身体素质也非常好,做了保镖之后,更是注重枪械方面的训练,对枪支绝对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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