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过是应小哥初入江湖的事情。
话说在深山老林里跟着自己的疯子师傅生活了十六年的应小哥在某个早晨发现他们栖身的草屋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于是他乖乖的在草屋里守候了三十天,在第三十一天的早晨收拾了行囊离开里他栖身的草屋,朝着他跌宕起伏的江湖路走去。
不知东西南北的漫游了几日,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烈日当空的中午踩上狗屎,应小哥朝着狗屎踢了两脚。
“喂,醒醒!”
狗屎――啊!不,某个人醒了,战巍巍的眼将开将闭的看了他一下,然后彻底晕过去了,应小哥看了看晕过去的某人,又看了看自己的脚,歪着嘴“切”了一声。
应小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狗屎”拖进一间破庙里,又费尽吃奶的力把“狗屎”身上的皮拔下来,从自己的包裹里找出金疮药给他抹上去,本来想等这人醒过来问他要点诊金什么的,但是想到疯子师傅说过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之类的话,再看看眼前这个满身伤痕的家伙只得作罢。
“小子,你可是欠着我的,努力活下去,我不喜欢收不到账的感觉。”
抬脚朝外走去,却在抬起的一刻被硬生生的扼住,他低首,他抬头,四目相对,应小哥挑眉表示不悦,而那人却是更加用力的握着他的脚踝。
“你……我….”
然后,再次晕了。
应小哥愣了一下,你和我怎么了?不懂!
应小哥再次抬脚,努力从那只铁钳里挣脱,迈步走出破庙,头也不回的朝着不知的方向走去,所以他没有看到这间破庙上斑斑驳驳的三个字:月老庙。
一手挽红线,一手携杖悬婚姻簿,童颜鹤发,奔驰于非烟非雾中的月老默默地注视着他的背影。
缘,一字,纷繁难写!
应小哥会写这个字,实际上他会写很多字,而且写得很漂亮,但是他从来不懂这个字的含义。住在深山老林里的人会写字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但是这件事发生在应小哥身上却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他的疯子师傅虽然是个疯子,但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通,应小哥记忆的开始就是跟着师傅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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