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这么有趣?为什么他们不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陈耀阳脸上露出点玩味的笑容,目光也再次转到慕容月华身上。
“所以才说她很不简单!”步青兰有点佩服道。
“她爸爸死了之后,夜鹰帮并不是直接归她管的,还有很多人觊觎着那个帮主之位。只是那些人也像你现在这样小看她,所以都死在她的短刀之下,最后她力排众议成为新任夜鹰帮的老大。也因为她除异己时,所表现出来的那鼓杀人不眨的狠劲,所以帮她赢得了暮夜飞鹰这个美誉。犹如暮夜中的展翅翱翔着的苍鹰,冷傲地渺视着众生。”
“我没有小看她!如果你认为我小看她,间接上就是等于认为我在小看你。因为在我看来,你是自愧不如她的!”陈耀阳微笑道。
“我没有自愧不如她!如果你认为我自愧不如她,间接上就是等于认为你也自愧不如她。因为在我看来,你就是一条被一个吃着臭豆腐的**狂牵着的臭色狼。”步青兰以牙还牙,不屑地看了眼陈耀阳。
对于她的挑衅,陈耀阳只是耸耸肩膀,爽快地承认他就是一条,比人类低级的色狼。
此时,他们已经走到灵堂的外围。虽然灵堂里的里面放着一个死人,需要宁静,然而还是传出类似苍蝇般的轻声议论声。
看到陈耀阳没有否认,步青兰没有得意,只是轻“哼”一声,继续说道:“那个疯子比慕容月华更杀人不眨眼,而且非常疯癫,有时我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但排除他的疯癫性格,他不愧是一个跟你有得一拼的利害角色。”
说到这里,步青兰看了眼陈耀阳。只是让步青兰的失望的是,陈耀阳并没有透露过多的心里想法到脸上,只是微笑。让她不知道陈耀阳到底有没有惊讶或不屑。
把目光收回来,步青兰轻声道:“以前文岭帮在浮河市里的情况,跟我们凤凰帮在凤凰市的一样,不是一帮独大,还是很多帮会对他们构成威胁。只是刘文岭不知道从哪里捡来这条疯狗,接着他就牵着这条疯狗到处溜达,让疯狗帮他把不服的他的人都咬死。”
说着,步青兰不禁地吞了一下唾沫:“而这条疯狗最出名的一件事是,只带着三把枪,只身冲进一个叫天义会的帮会总部,把当时正在开会的所有天义会高层,包括老大都干掉了,接着毫发无损地从天义会总部出来。”
说着,步青兰稍微走进陈耀阳,声音中竟然夹带着点愄惧。
“但这还不是最使人的害怕,听说当时天义会总部里面有七十多个人,后来周边三十多个做防卫工作的天义会手下听到总部传来枪声都冲进去了,但能走出来的没有一个人,至于具体死了多少,废了多少,伤了多少,我就不知道。所以现在没有人敢惹刘文岭,是因为他身边有条凶残的疯狗。”
“江湖传言不足信!如果真的能单挑一百多号人,不但不死,而且还是能毫发无损,原因一,这个人不是人,而是一只怪物;原因二,这只是一个被人不停地往里面添油加醋的谎言!”陈耀阳微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