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58「风云过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差异风痕的身手的时候,风痕却没有理会别人的意思,没有给冯云等人喘气的机会,抽出铁棒冲着冯云的头颅又是一下,直接把冯云打晕过去。

    也正是因为这个小插曲,冯云这边的人这一次吃了大亏,而冯云也进了医务室躺了半个月。也正是这半个月,冯云才和黑泽萌菊相识,然后相爱。

    后来,冯云的伤好得差不多,等他想找风痕讨回的时候,风痕却秘密地消失了,连预警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只听说是上头把他转了监狱。

    冯云一听,自然知道转监狱是什么意思了,当然是靠关系出去了。

    自那以后,冯云就一直打听着风痕的消息,也正是因为这样,冯云慢慢知道‘疯子’这个外号的来历。

    疯子,顾名思义,就是人处于巅峰的状态。

    而风痕之所以被称之为疯子,是因为他见血必疯,疯则必弑。不论敌人多少,不论敌人多强,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在,只要自己还能战斗,那么他就会站起来,如果站不起来,他就用拳头,拳头如果不行,他就用脚,脚如果没法动了,他就会用头,头如果移动不方便,他就用嘴,然后咬,直到自己用尽自己的最后一份力气,直到自己的细胞彻底死亡,才会停止战斗。

    就如同古罗马的伊利夫战士一般,流尽最后一滴血,用尽最后一份力。

    当冯云打听到了风痕的情况之后,慢慢地开始有些后怕,也有些庆幸。后怕的是,风痕这种能力的人,在社会上面是少之又少,却偏偏被他遇见,遇见也就算了,而且还沾上了,一弄不好,命都可能搭上。庆幸的是,后来他不知道情况,找风痕报仇,却怎么也找不到。

    可是?现在在这里相遇。到底是辛运,还是后怕呢?

    冯云不敢多想,他只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