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普和约翰留下,其余的人穿上晒得差不多干的衣服,整理一下,子弹满膛,迪恩和卡斯基拿着砍刀,前面开路。
丛林之中一片鸟叫声,可惜太小了,塞牙缝都不够,枪声一响,肯定全跑光了,要是找到羚羊那些大点的东西,才够他们几个人吃,别看他们现在还小,可食量都不小。
在小山周围走了大概有一公里左右,眼尖的金秋终于发现前面有一大群角马,正在一片草地上面吃草,再往旁边一看,密林之中有几只狮子正在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扑过去猎食。
“嘘”的一声,手指竖在嘴前面,接着指着前边的角马,再指指林中的狮子,发现猎物了。这下大家开始精神起来了,金秋挥了挥手,示意大家猫腰走过去,打死一只再说,今天准备吃烤角马肉。
可是机警的角马群很快发现了他们,它们是群居的动物,对这几个古怪的小家伙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不时抬头看着密林中的那几只狮子。
看到猎物轻视他们,大家都站出身来,大摇大摆的走了近去,在离三十米左右的时候,角马终于开始重视起来,有几头警惕的看着他,脑袋上面是像牛一样的尖角,对着他们,像在向他们示威。
“好了,就这里,那匹看到没有,正在吃草的,刚好够我们吃的,也抬得动。”金秋指着中等大小的一匹角马说道。
小伙伴的枪法都不错,迪恩和纳卡斯拿起手枪对准那匹角马,砰砰几枪,那匹角马身上冒出几个血洞,不一会儿便扑倒在地,一直抽搐,眼看活不成了。这群角马听到这么大的枪响,开始朝着后面跑开了,远远躲了开去。
那密林中的几只狮子好像也被惊吓到了,低吼几声,也躲进丛林,一下子就看不到踪迹。用枪打猎就是爽,有狮子也不怕,一枪在手上,几发子弹就能撂倒一只狮子。
看到猎物物都跑光了,四个人上去,把那只倒霉的角马抬了起来,朝着原路返回。
托普和约翰逊已经捡了一堆的柴火,正摊开在外面晒太阳,也差不多干了。非常把容易的把这只大家伙抬到山脚下,旁边有一个小溪,水很清澈,用来洗剥刚好。迪恩和纳卡斯两人去掉不吃的部位,花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弄得好,山洞前面已经升起火堆,先前砍去的两条后腿如今正挂在木头架子上面烧着,不时发出阵阵烤肉香味,旁边围着的几个人盯着那腿肉,肚子里咕咕直叫唤。
“等会儿就可以吃了,水好了没有?”
“差不多了,应该可以喝了。”先前装水的瓶子在放进小药片之后,过一会就可以喝了。
一阵阵的肉香扑鼻而来,火候差不多了,金秋招呼一声,大家拿起小刀削肉吃起来。角马的肉很粗糙,纤维比较多,并没有羚羊肉那么好吃,不过肚子饿了,咬起来格外的香。
“老大,是不是我们就这么窝在这里啊?”
“怎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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