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闲不住。虽然前哨魔在它面前弱得像是蝼蚁一般,但小灰是绝对不会放弃任何制造杀戮的机会,于是一路下來,所有佣兵都忍不住刻意离小灰站得远一点。
那杀气如有实质,剑上的血痕宛在,全身上下仿佛环绕着浓重血气,令人不敢逼视,小灰宛若未觉,依然按着剑,凶厉的扫视着前后左右。
哥斯拉安静了不少,这几天,这头油光水滑的狗似乎有什么不对劲,懒洋洋的,甚至连以前最喜欢欺负吉吉这样的事都显得毫无兴趣,不过,兰德斯不是碧莎,他也沒有关心哥斯拉的兴趣……
可怜的狗,为什么摊上了这么懒的主人呢?
一行人正在前进时,哥斯拉却突然兴奋起來,它猛的蹿出队伍,向一侧猛冲而去。
“哥斯拉!”兰德斯叫了一声,小狗似乎顿了顿,但仍然不停留的冲向荒地的乱石堆。
“过去瞧瞧!”兰德斯叹了一口气。
哥斯拉的吠叫声从远处传來,它叫得如此大声,在兰德斯印像中,哥斯拉并不是喜欢狂叫的狗,会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哥斯拉咬人的本事沒有谁会怀疑,它身上,已经背负着不下十条人命了。
“是犬魔……”兰德斯微微吃了一惊。
犬魔是一种俗称,它的头颅像犬科动物,身体强壮矮胖。虽然蠢笨,但毕竟有着近似于人类的智慧,它们同样有使用工具的能力。
但这种蠢笨的怪物却有着奇怪的特性,当一个群体中犬魔的数量越多,它们的智力也就越高,如果你碰到一个上百只犬魔的群落,那么恭喜你,你将会见证犬魔的狡猾。
可怕的狡猾。
每一头犬魔总会发出无意义的咯咯声,这些声音似乎是某种信息的片断,当犬魔群体的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时,这些声音,便似乎能将犬魔们的思维联系起來,这时候,这一群犬魔,就是一个新的生物。
一个智力很高,强壮且危险的生物。
这一点,和蚂蚁很像,单只蚂蚁总是呆呆傻傻漫无目的的乱爬,而一个蚂蚁群落,却像是一个高智力的多细胞生物一般精确有效。
犬魔的这个特性,比蚂蚁更复杂得多。
而不幸的是,现在站在兰德斯面前的,是一支有着两百头犬魔的大群落。
显然犬魔们也沒有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人类,它们咯咯乱叫着,那无数混乱的声音响成一片,这表示,这个犬魔群落的所有大脑已经在如同一个整体般开始动作了。
很快,犬魔群落便做出了反应。
两队年轻犬魔前肢着地,如同一只真正的野狗一般飞奔向兰德斯队伍的侧后方,它们的背后背着部落自制的粗糙武器,一双双绿幽幽的怪眼带着饥渴的意味,紧盯着闯入的人类们。
两队强壮的成年犬魔不慌不忙的扛着沉重的石柱,排成两排向兰德斯们冲來,它们的速度并不算快,只是,扛着如此沉重的石柱,还能这样轻松,本身就是一件很骇人的事。
在如此众多的重型武器面前,大多数的战技都显得无力,犬魔们只要整齐的向上举起,再齐齐挥下,便足以撕开重步兵构成的防线,大盾,长刀,在石柱群面前都全无招架之力。
而混战,同样大大影响了闪避的可能。
转眼间,一个简易的包围便形成了,兰德斯试想,便是一支一千人的帝国正规军遇到这种阵仗,只怕也要败下阵來。
但兰德斯却不是帝国军官,他带來的,也不是正规军。
“大人,要用炮吗?”猎犬询问道。
“不必麻烦!”兰德斯微微一笑道,他看向一旁咆哮不已的哥斯拉。
哥斯拉显然感觉到了主人探询的目光,它微微缩了缩,低沉的呜咽两声,这种叫声兰德斯很熟悉,那是哥斯拉在表示屈服,示弱,讨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