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边的骑兵同时加力冲锋,顿时间失去首领的骆驼骑兵溃不成军。
“以近卫骑兵的荣誉!”
这是第三次呼喊口号了,这一次,是全胜的宣告。
如兰德斯所说,这一次的奇袭虽然只斩杀敌人一百多名,然则烧毁重要的攻城器械与猛火油,足以使敌方的一次攻城行动减少百分之五十的强度,这项功绩,远比战场上正面搏杀更诱人。
当敌方发现这支部队时,他们已然离主战场不足两百米远了,一见骆驼骑兵们追来,这支近卫骑兵队便一头**重步兵的侧翼,由数量更多的步兵们保护起来。
试探终于变成了大战,拜索因人显然也发现了后方的意外,失去了近一半的攻城武器,那么眼前的野战则远比进攻要塞更轻松些,于是拜索因军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全线压上进攻。
而迷德洛军则开始后退。
后退时,魔狼的短弓终于显示出他们的作用,一边后退,一边向斜上方抛射。虽然射程和威力都远不及长弓和弩,但胜在数量极多,转眼间便是一阵阵箭雨如浇,每一拨急速射都会有数十名敌兵倒地。
区区百人的魔狼杀死的敌人,竟然不亚于周围贵族步兵的总和,这让带队的贵族骑士们不禁后悔,自己为什么不给士兵们弄一些便宜的短弓捡捡便宜呢?
敌兵临近,魔狼不慌不忙的后撤,急速射,而数量更多的奴隶兵则满手是汗的攥着长矛,奋力和身前的拜索因人血战。长矛是廉价的武器,然而数百的长矛并排展开时,却有着惊人的威力,相比之下,竟不比敌方的镰刀手逊色。
“维加里老师,我去魔狼队指挥。”兰德斯突然道:“那些兔崽子果然都是死脑筋。”
“你去吧!活着回来。”维加里笑道:“这匹马送给你了。”
“嘿……不会给老师丢脸的。”兰德斯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