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
造魔?千里镜!
“援军,数量一百,清一色骆驼骑兵,十分钟后接近。”兰德斯大声提醒道。
“以近卫军的荣誉!”
这种情况,速战速决才是正道,比耐力轻骑兵不是骆驼骑兵的对手,而且近卫骑兵之前还刚刚完成了一次突击。
若不能击溃这支拦截部队逃回要塞,则下场就只有等马力耗尽后被追上屠杀了。与其如此,不如利用轻骑兵的速度和冲击力优势能对方一个突然袭击。
“分两队,一队养马力,一队冲击,冲击胶着后另一队从左翼强行插入搅乱敌阵。”兰德斯大声建议道。
“照他说的,一中队下马休息,二中队准备迎敌。”维加里缓缓从身后解下背囊,从中取出四五件武器,扎在马鞍上。
“要上了,小伙子,嘿嘿!记得要听话哦。”兰德斯俯身对着战马小声说道。
咴……年轻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扬起,显得相当兴奋的样子,在这匹年轻的小马带领下,数十匹战马小跑起来,向着迎面而来的骆驼骑兵迎了上去。
“加速!”经验丰富的骑兵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加速,在近卫军中队长的口令下,兰德斯随着身边的骑士们开始加快速,向着骆驼骑兵冲去。
轻骑兵的速度本就是骑兵中的王者,而近卫军的轻骑兵,几乎可以代表世界轻骑兵顶尖的水平了。带队的中队长虽然年轻不大,但显然经验相当丰富,自身实力还在兰德斯之上,有一个悍勇果决的领导者带队,一支轻骑兵便是一柄上好的尖刀,其穿刺敌阵的杀伤力远在体型庞大的砍刀之上。
只一接触,兰德斯便蒙了。
军队打仗和少数人混战完全不同,气氛,战术,甚至是每个人的想法,都会有着明显的差异。幸运的是,兰德斯所用的狼牙棒本就是战争用的武器,只要抡起来便不需要考虑太多,只管往敌人多的地方砸去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