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兰德斯们已经没有太多犹豫的时间了,稍稍商量了一下战术,兰德斯便跳上战马,拍着它的尊臀向着骆驼骑兵们猛冲。
骑兵的生命在于速度与耐久力。一百名骑兵依约散成二十个五骑小组,从两侧如海潮一般向车队两翼涌去。
“敌袭!”拜索因骑兵的大叫声顿时惊动了整个车队,然而,兰德斯选择的地点相当好,从冲出到敌方能发现的距离,不过区区五百米。
对于轻骑兵来说,五百米只是一眨眼的路程而已。
不等骆驼骑兵们来得及举起投枪,兰德斯便抢先下了手,臂力爆发之后即使是普通的铜币也有着相当惊人的杀伤力,一把铜币全无准头的只是朝前呼啸疾射而去,只听得唰唰唰连声响起,便有四五名骆驼骑兵应声栽下马背。
“准头真差……”维加里笑道。
兰德斯又掷了几把铜币,方才答道:“一百个铜币换十名骆驼骑兵,我觉得很划算。”
兰德斯的准头的确很一般,尤其是在抓了大把的铜币之后,在对方解下投枪时,骑兵队便已然冲到不足两百米远,而当对方举起投枪时,这个距离便已然缩短到一百米。
一百米,对于臂力爆发的兰德斯来说,并不算远,而对方相对密集的队型让这准头普通的铜币也能轻易击中。
几把铜币下去。便有十多骆驼骑兵坠地。在敌方骑兵的投枪中,维加里一声轻笑,拨出随身长剑随意划了几下,那射来的投枪便轻易的被削断弹飞,竟连维加里和兰德斯的马鬃都没碰上一根。
“他们选错了目标……”兰德斯冷笑道,他突然大声吼道:“砍伤骆驼和车夫,不要恋战!”
骑兵们倒也没有犹豫。虽然他们并不懂兰德斯的命令有什么意义,但作为皇家的近卫军,服从上级命令便是首要的。
木制长枪在冲击时的力量是惊人的,随着战马的猛冲,枪头重重撞在敌方骑士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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