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3ACT1 边境的烽火-4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装备,又从维加里那里接过一小精致的鸽笼,将其拴在腰间,便溜出了要塞。

    兰德斯没有骑马,他的马术不行。虽然能骑上,但也仅限于不掉下来而已,想在马上作战,他还远远未够班呢。

    反正从小就练习各种跑步,兰德斯奔跑的速度和耐力却是不错,眨眼间,他便顺着军马踩出的临时道路,奔到了平原之上。

    洛森平原虽然名为平原,但却不是像纸一样平的,其上密密麻麻的布满了坡度平缓的小丘陵,整个平原上灌木,长草都不少,其间夹着风沙。虽然贫脊却并不死寂。

    兰德斯穿行在草丛中,时不时停下来放出目虫,拥有这三只小目虫和千里镜,兰德斯显然是个极为优秀的侦察者。一路上,兰德斯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

    在平原上穿行了大半日,离拜索因王国的营地已是不远了。兰德斯停了下来,找了个十米来高的丘陵,潜伏在其中打开了魔法口袋,在身下铺一张纸,便取出食水开始进食。

    魔法口袋是个奢侈的玩意儿,侦察兵们哪有兰德斯这般奢侈,带着这样四阶的魔法物品满街走。

    随便吃几块干肉,就一口清水,草草吃完,兰德斯便小心的把残渣倒入纸袋中,卷起来塞回口袋中。

    用目虫从上方看了一眼,似乎没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兰德斯放下心来,召唤出千里镜,开始观察远处的营地。

    一边看,兰德斯还一边用心取出纸笔在魔法羊皮卷上画着地图――这便是有钱人的另一项好处,魔法羊皮卷相当于一本一百页的书,可反复擦写,随时调用自己想要其显示的内容……嘿!我真的不是在说u盘或是pda么?

    正在专心绘着图时,兰德斯突然通过目虫的视野发现有什么正在快速向这边冲来,他下意识的扬起头,眼见着一只猎鹰呼啸着从头顶上疾掠而过。

    沙漠猎鹰,翼展达两米,体重六公斤却能叼起同等重量的猎物,常捕食驼羊幼崽为食,视力极好,在沙漠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