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雾中的生命似乎闻到腥臭味的苍蝇,大量聚集而來。
厚厚的烟雾也起了点点的波动,犹如被揭开轻纱的女体,露出真实的一幕。
无数黑点出现在烟雾四周,它们上下纷飞,带着死亡丧钟般的蜂鸣声,发了疯地冲向人们。
远处众人的惨叫声依旧在响起,数量却慢慢地减少下來,渐渐地,刘晔枫睿妍耳中能听到的只有那微弱的呻吟声,声音似颓弱的风响,痛苦地弥荡在树林中。
“这是……”黑点由远及近。虽然速度很快,但以刘晔的目力依然看清了黑点的样子。
身体大约鹌鹑蛋大小,光滑红亮的体表上布满各色花般,狭长的翅膀犹如两把长矛,膝状触角,咀嚼式口器,腹部微微收缩好似握柄,两头尖中间粗,身体下方一把殷红的毒刺直直伸出,对准了刘晔和枫睿妍。
“马蜂!”刘晔心中一惊,沒想到黑点竟然是这个东西。
手心一紧,枫睿妍的小手情不自禁地抓住了他,女人天生对这种昆虫缺乏抵抗力,像枫睿妍这样见到这么大片的昆虫,而沒有惊慌失措喊叫出声,就已经非常不错了。
就是刘晔这样的大男人,看到这铺天盖地的马蜂群也不禁头皮发麻,心中惴惴然。
“该死的,这回可真是捅马蜂窝了!”刘晔喃喃自语道:“这树林就不应该叫血枫林,而该改名叫血蜂林……”
抱怨归抱怨,现在还是要想出法子,这些变异过的大个马蜂被人们用火把吵醒非常不高兴,准备用鲜血來浇灭它们满腔的怒火。
“靠,老子可不想被这些马蜂蛰上几下,那感觉实在太难受了!”儿时的回忆从刘晔脑海中浮起,让他突然打了个寒颤。
只要是男孩,小时候就应该有个捅马蜂窝的经历,尽管父母不断地告诫,但是儿时强烈的好奇心足以压倒一切,当然满足好奇心的代价,自然也不小,蛰得满身是包也在所难免。
而刘晔恰好属于好奇心极度旺盛的主,自然也少不了这些经历。
如今百年之后再见到这些熟悉又陌生的面容,不禁让他浑身战战,鸡皮疙瘩更是起了一身,胳膊上曾经被蛰过的地方似乎也隐隐作痛起來。
而枫睿妍目前的情况更是糟糕,现在的她身体有些发软,似乎无法使上劲來,看來到时候不拖累刘晔就不错了。
怎么办呢?烟熏,火燎。
根本不可能凑效,这些家伙本來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下來的,过去对待他们的有效方法现在完全沒用。
“看來只有硬闯一途了,唉……沒想到这么早就要暴露实力,不过,这么大的烟雾想必对方也看不到什么吧!”刘晔心中一叹,暗自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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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地狼楼顶层,大都城城主正对着满是一片烟雾的液晶屏幕大发雷霆。
“那个蠢蛋莫归山,自己想要害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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