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国的雷龙重骑兵团也排在白龙军团之後。
赵云依旧面沉如水,但白龙军团的骑兵却忍不住的热血沸腾,有如下山的猛兽,冲向那渴望多时的猎物。
为了这一天,他们等了多少时光?
骏马奔驰著,马上的士兵呼喊著。
前方曹军因为措不及防的抵抗被迅击溃,而他们这一部分的主力都还在新野城的城墙上。
赵云甚至连看他们的空隙都懒得去找。
在他的眼中,只有那坚实阵势的後背。
前方可以看见的後阵上的士兵已经开始警觉,纷纷回头备战,然而这个突袭太突然了,他们是绝不可能来得及反应的。
就在这决定了曹军命运的一刻,忽地,一支曹军骑兵部队竟彷佛如地下冒出来一般,从斜刺里冲出,挡在了这支突袭队伍的前方。尽管只有两万人左右,但这支队伍拚死抵抗著,争取著宝贵的时间。
刘备军士兵愤怒异常,舍生忘死地向猛攻,尽管给前方那支部队造成了越来越大的伤亡,但他们仍在竭力抵抗,并不断收缩阵型,以越来越厚实的阵型抵抗著刘备军骑兵凌厉的攻势。
赵云握紧了拳头,指甲也陷入了手掌之中,他不必回头看也知道,新野城内的曹军士兵正迅分出兵力向著这队突袭部队而来。
只要在短时间内前方这支部队能够挡住赵云,那么这场战争的结果也许就要改变了。
但此时天下有谁能挡住赵云?银枪挥舞,犹如蛟龙出海,空中泛起点点银光;银光洒出,溅起朵朵血花。
在听完迅赶来的士兵报告後,曹昂倒吸了一口凉气,道:“此番多亏了公达。”
他很快分辨出赵云率领的才是刘备军的主力,宛城城下赵云给他的印像实在是太深刻了,看到赵云又一次在曹军阵中杀开一条血路,枪风直指他而来,曹昂不由透体冰寒,而宛城下落荒而逃的羞辱也再次涌上心头,曹昂满脸潮红地道:“留下御林军三万人,其余各部回转,再命攻入新野城内的士卒从後合围,务必与我取赵云级来见。”
传令兵领命去了,庞大的曹军战阵也开始转向。
那时,天空中很是明朗。蓝天白云,是个好天气阿!
虽然,还是有些冷!
据说人们看见他的第一次印象就是黑色的。
就像是:在冬天里地大地上,吞噬了所有的阳光。
虽然不是很耀眼,但却很夺目!
像是得到了无形的命令,刘备军全军一声呼喊,在曹军剩余外围的士兵竭尽全力地向著曹军两翼攻去,彷佛是最後地反扑,鼓起了最後的余勇,即使强如曹军精锐,也在瞬间被再次攻退了一段距离。同时,把中路地曹军又带了一部分往两翼。
这时,在这一刻,那一声呼喊的尽头,有个男子在刘备军後方出现。
他高大雄伟的身子骑上剽悍的军马之上,暗金色地盔甲,手中是那把灭杀一切生灵的“噬魂”,耸立於这瞬息万变的战场上。在中路的战线前方,空无一物,在他的後方,是凛冽寒风中骄傲肃立地“狂龙军团”。
同样是一片吞噬一切的灰色。
灰色的影子在空中划过,站立在影子中的彪悍男子。他的目光看著前方,终於,那传说中的兵刃指向了曹军。
那是曹军中路主军的位置。
“哇……阿!”
那是杀意涌上战士心头时忍耐不住的呼喊,那是魔神般骄傲狂妄的笑声,没有人能忘却他地模样,就像吞噬太阳的天狼。
他跃马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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