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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布玛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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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和同样是大领主的猜霸差不多。

    “从大范围上说,你们所在的这个区域是一个纯骷髅的领地,在很久以前是一个人类国家,面积四百三十多万平方公里,其中存在着大大小小一千一百多个骷髅领主。胡佛,泰蒙和猜霸是这一区域内最强大的骷髅领主,而你――领主雷暴大人,已经成了这一区域内的第四强者了。”

    布玛在遗弃之地生存了六千多年,所知道的事情比雷多,更比雷准确:“但是你知道第一和第四之间的差别又多大吗?”

    “有多大?”雷的确不知道。

    “你已经吞并了三十五个骷髅领主的领地,控制面积四万多平方公里,骷髅五百多万,大体上和猜霸的实力差不多。”布玛依然列举了大量数据:“可是泰蒙的实力至少比你大十倍,而胡佛的实力却比你大一百倍以上,你还认为你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击败胡佛吗?”

    这些数字的确骇人听闻,如果布玛说的是真的,那胡佛拥有的实力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比雷还要强大一百倍,那岂不是仅黄金骷髅的数量就有十多万了啊!

    “我打不过胡佛,难道你能?”

    “我也打不过他。”布玛地回答也很干脆:“如果率领数百万骷髅直接攻击他的古墓,你一点获胜的希望都没有,所以你需要我的帮助。”

    “我们两个的力量加在一起,也没有胡佛强大。”这个布玛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拥有能够击败数以十万计黄金骷髅力量的妖巫。

    “你的实力和猜霸相差无几,如果加上我的帮助就可以顺利击败猜霸,然后我们向胡佛敬献猜霸的灵魂之心,在他接见我们的时候,趁机杀了他。”

    布玛明目张胆的说出了自己的计划,一点也不避讳,因为他知道在不死生物中不存在间谍,也不会出现叛徒。

    根据传承之火的记载,雷知道在遗弃之地,小的领主经常会向大领主敬献自己得到的好东西,以此来保证自己的领地不会遭到大领主的攻击。

    当初曼西特拉达冒险抢夺汉巴斯的强者亡灵,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享用,而是打算把汉巴斯的强者亡灵敬献给大领主猜霸。

    大领主虽然强大,但是他强大的是拥有的领地面积和战士的数量,却并非他自身的实力。

    当一个骷髅进化到黄金骷髅的水准的时候,他就拥有了接收传承之火的能力。如果他有幸得到了一片领地,他就会成为一个骷髅领主。

    但是高级黄金骷髅是领主,低级白银骷髅是领主,同样是领主,个体的战斗实力差距并不太大。

    胡佛也好,猜霸也好,他们之所以称之为大领主,完全是因为他们占据了大面积的领地,获得了为数众多的灵魂献祭,在作战的时候,他们无边无际的骷髅军团不是一般强者能够突破的。

    雷如果获得接近胡佛的机会,在小范围内形成实力优势,对他采取突然袭击,获胜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布玛说道:“胡佛在乎的只是一颗大领主的灵魂之心,以及他领地内的灵魂献祭,至于这颗灵魂之心是你的还是猜霸的,他并不关心。”

    “我已经知道了方法,我完全可以自己带着猜霸的灵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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