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狱警日记(连载)(117)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wap.80zw.la
    我说:“好吧!请他來!”我不相信辩论不过他。

    老同学领我來到一间办公室,门上有一块牌子,上有“谈话室”,我说:“这不是与犯人谈话的地方吗?”

    老同学说:“沒有关系,现在办公室里都有人,说话不方便,你在这里坐一会,我叫他來与你聊!”我说好,就坐下了。

    不一会,一个高瘦的警察进來了,中年人,戴着眼镜,他自我介绍说:“我姓周!”

    我站起來说:“周科长,你好,你好!”于是都坐下,一起谈论对自杀犯情节严重者要不要判处死刑。

    周科长思路很清晰,他首先从新《刑法》上來谈判处死刑的法律依据,他引了新《刑法》第六章“公民侵犯自身权利和放弃自身民主权利罪 ”下面之第三百一十二条‘蓄意自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自杀未遂,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举了即将被枪毙的本看守所犯人的例子,那名犯人数年间,多次自杀,第一次是服用安眠药,被妻子发现,送到医院及时抢救,自杀未遂,白白花了千多块钱,后來他在公路上撞车,幸好司机反应快,及时避开了,只受到一些轻微伤,司机被判赔偿医药费两千元,他的家人怕他自杀,有一向随时派人跟着他,耽误了许多上班时间,那时候,自杀犯罪还沒有写入刑法,大家拿他沒有办法,谁知新《刑法》颁布后,他还想自杀,登上一幢七层楼的顶层,站在屋顶边沿上,眼看着楼下,有人发现,报了警,当时就出去了几十名消防队员,在楼下铺满了几张很大的汽垫,还从湖南警官学院请來心理诱导师,在顶楼劝导他,他一句话不说,硬站了三个小时,诱导师口干舌燥,觉得自己无能为力,不再劝说,公安局又派一个有丰富政治经验的指导员來劝导他放弃自杀,指导员反复说,放弃自杀等于犯罪中止,将不受刑罚,不然,自杀被人抢救过來,算是自杀未遂,是要判刑的,他还是不说话,指导员说了三个多小时,喝了七瓶矿泉水,沒有一点转机,眼看天快黑了,大家都沒有办法,楼下的消防员也换了一班人,许多警察和消防队员被他一个人累得不行,有的警察开始骂人了,围观的人也不满意了,说要跳就跳,让人白白等了七八个小时,到了下午六点半左右,太阳快要下山,黑暗渐渐來临,他好象感觉到死亡在召唤自己,闭上眼睛,纵身一跳,先被楼下的广告架挡了几次,减少了下坠速度,再落在厚厚的气垫上,他居然站起來,四处看看,他好象觉得奇怪,这么高跳下來,居然沒有死,警察将他立即送到医院,做了全面体检,他只受了点轻伤,按现在的《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自杀是犯罪,要判刑的,当晚,警察在医院里将他逮捕,不久,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沙市中级认民法院以他蓄意自杀,情节特别严重,一审判处死刑,这是新《刑法》颁布以來,我国第三名被判处死刑的自杀犯,我省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自杀犯。

    我很好奇,想知道第一个因自杀被判处死刑的人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周科长说,他是安徽一个农民,因他怪乡里村里收费太多,家里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80zw.la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