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每周四接见。接见是看不到人的,只能递纸条。家属写张纸条进来,我们看了之后,再写张纸条出去,就这样完了。但人人都期盼接见。
每周四,生产任务相当于没有,完成多少算多少。从早上起,人人都在等家属的纸条。有的等到了,有的没等到。等到的未必高兴,没等到的则肯定沮丧。
我妻子每周四都要来,她有一次写的一张纸条把我感动惨了――“每天早上我都不愿意睁开眼睛,因为一睁开眼睛,你就不见了。我的心好痛,真的……像刀在割。”
我妻子没什么文化,写出这样让人动情的文字,肯定是真情流露。我读完纸条就哭了,眼泪止不住的流。回了纸条后,我边挑猪毛边哭,顺手就用手擦眼泪,结果把一根猪毛弄到眼睛里,第二天早上醒来,右眼肿得像桃子。看守所的潘医生把我叫到医务室,用生理盐水跟我冲。几天之后就好了,但视力慢慢开始下降,到现在右眼已经成弱视,戴眼镜也不起作用。
潘医生以前是看守所的警察,因为利用看病的机会,猥亵一名如花似玉的女犯,被人家告,判了缓刑。虽然仍然留在看守所当医生,但不再是警察,而是工人。
每周四接见,没离婚的基本上都是妻子来,离了婚或没结婚的,则是父母来,只有张振国是女儿来。每次张振国收到女儿的纸条都好激动。张振国让女儿转告妻子,他想离婚。但他妻子不同意,理由是没那心情,也没那闲钱。
我猜张振国之所以想跟妻子两个离婚,其实是想在执行死刑前见妻子一面。在看守所见不了家属,但离婚可以例外。而张振国的妻子不同意,多半是怕周围人说闲话――男人还能活几天嘛?你还跟他离婚。
张振国这种案子是很伤夫妻感情的,所以他妻子从来没有跟他写过纸条。但吕大爷说,张振国的妻子肯定每周四都来了的,因为他女儿还没满十六岁,没身份证,没妈妈一路,接见不到。吕大爷的推测合情合理。
我猜张振国其实又害怕妻子同意离婚。虽然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但精神上还是需要支撑,再说实际点,只要没离婚,枪毙之后,妻子总要来收尸。
每周五,张振国都心神不宁,因为据老鬼上,中院一般周五下死刑执行通知书,然后周六法警带出去枪毙。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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