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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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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没有了。”“没有就带走!”不光警察欺负人,那些“联防”也欺负人,他就是先被“联防”抓住,后交给警察的。

    据记者调查,北京市有很多“假警察”――治安联防员。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治安联防工作的有关规定,治安联防队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公安部门或在公安派出所的统一组织下做好治安防范工作。但是,很多治安联防队员越权执法。当然很多情况都是在公安派出所的组织下进行的。他们在一些违法违纪的事件中更是充当了“马前卒”。在记者的调查中,半数以上的人对治安联防员的印象不好,尤其是在城近郊区居住的人,认为“他们素质低”:“就能欺负外地人”:“自己不懂法,硬要执法,又常常干些违法的事”:“有时遇到警察中的败类,他们常常助纣为虐”:“也总给北京抹黑”…… 记者从北京市政法委获悉的情况显示,近几年北京政法系统每年投诉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都有几百件,受查处的干警也在百人以上。

    公安机关是首都北京的一个窗口,如何打造首善之区“文明窗口”的形象,北京治警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

    清除“害群之马”正当时

    天下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人民警察绝大部分是好的,一部分是优秀的,但也有少数害群之马。”一位警界权威人士曾这样坦诚地评价我们的公安队伍。

    正是这些“害群之马”腐蚀着公安队伍的肌体、毁损着人民警察的形象。

    2001年1月8日晚,陕西省泾阳县蒋路乡19岁女孩麻旦旦正在姐姐的发廊里与人看电视。突然,从门外进来两名男子,自称是派出所的,将麻旦旦拉到一辆面包车上,带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二人对麻旦旦轮流审讯,要她承认曾有“卖淫”行为。后二人又将麻旦旦吊绑在屋外的篮球杆上,殴打一整夜。最后麻旦旦被迫在“招供材料”上签了字。直到第二天晚上,麻旦旦才被放回家。后来,泾阳县公安局给了麻旦旦一份裁决书,裁决书上处罚的理由竟是“嫖娼”。后经咸阳医院两次鉴定:“麻旦旦仍是处女!”

    这就是当时轰动全国的“处女嫖娼案”。

    两年之后的2003年1月10日下午,在重庆市万州区打工的秦勇军、崔坤菊夫妇从和平广场上溜达一阵后,回到住处,被尾随而来的4个人“堵”在了屋里,后来又来了两个人。他们自称是“万州区公安局的”,强行将夫妻二人带走。夫妻俩被带到万州区龙宝公安分局刑警队办公室进行分隔审讯。“公安局的”逼迫崔坤菊承认在“搞卖淫活动”。崔坤菊反复说明自己与秦勇军是两口子,宁死不承认是“卖淫活动”。“公安局的”就对她拳打脚踢,直打得她神志恍惚。关在另一屋的秦勇军经反复说明自己和崔坤菊是合法夫妻,最后才准许他回住地拿结婚证。等他把户口本和结婚证拿来时,发现妻子已奄奄一息了。 这就是刚刚被媒体暴光、震惊全国的“夫妻卖淫嫖娼案”。

    2003年2月10日,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辽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富龙、刑警支队支队长赵克木、白塔分局副局长王智、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控大队大队长申万才、公安局警察培训中心副主任赵宏伟、刑警支队阵控大队侦查员徐松、公安局政保科侦查员金明等7人被推到被告席上。这7名公安干警都是在强奸、嫖宿**被判死刑的辽宁某企业董事长吕宗大一案中被“揪”出来的。此案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派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富龙、赵克木、申万才、赵宏伟、徐松涉嫌受贿罪,被告王智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告人金明涉嫌徇私枉法罪移送审查起诉。

    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中,相信在当前从严治警的新形式下,这些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依法从严治警,是公安机关长期实施的队伍管理的根本方针。“五条禁令”是从严治警的新起点。

    近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目前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共派出两万多个工作组近10万人检查指导“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的情况“声势大,震动大,效果明显”。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听取“工作组”的工作汇报后指出,贯彻落实“五条禁令”是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突破口,要努力发挥这项工作的辐射效应。“五条禁令”要抓住不放,要长期抓、人人抓,达到建设好队伍、树立好形象、履行好使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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