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从警察学院毕业的女青年,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就变成一名吸毒、贩毒的罪犯,这样的裂变令人难以置信。昨天,昆山市人民法院对她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王芳(化名),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本该穿上警服的“准警花”,是如何走上这条歧途呢?
刚刚得知判决结果的王芳,看起来精神很不错。在被捕前,她体重才92斤,经过戒毒所强制戒毒治疗、又在看守所呆了3个多月后,王芳的体重猛增了30来斤。“可能是不吸毒了,身体反应不过来。”她轻松地与记者开着玩笑。
从去年10月中旬到10月27日,王芳与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周林,8次贩卖毒品共计1.9克。10月27日下午,因周林的检举,她在昆山玉山镇某宾馆房间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海洛因1.1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在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后,昨天法院终于对其作出了宣判。
“在监狱里我可以慢慢检讨自己的行为。我觉得,是对金钱的贪婪,让我走向深渊的。”这个今年才25岁的女孩,前年刚刚从西安某警察学院毕业,其间还在当地公安部门实习过。但她还没有来得及穿上警服,就匆忙选择了离家出走、独自谋生的道路,最终沦落为阶下囚。
她出生于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是军人,年轻时是仪仗队成员,参加过国庆阅兵。光荣退伍后,父亲被分配到家乡的公安部门,在派出所当所长,后来又到公安局预审科当科长,后到车管所工作,她的母亲则工作于当地保险公司。
“我从小就享受着高标准的物质生活。21岁时当地刚刚流行踏板车,父亲就给我买了辆8000多元的踏板车。后来我看到别人骑摩托车很威风,又缠着父亲帮我买了辆当地最好的摩托车。”王芳说。近乎溺爱的关怀,养成了她任性的性格。小小年纪,她便学会了抽烟、喝酒,还在上中专时,就经常与社会上的小混混们出入舞厅。16岁时,她就周身名牌,成了校花,追求者众多。中专毕业后,在父亲的帮助下,她进入西安某警察学院学习。“那时我穿着一道杠的制服,神气极了。”
2003年7月,王芳从警校毕业,由于某些原因,她没有能够立即进公安局工作,而是先在父亲身边实习。由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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