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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连载)(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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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他是栽到一个组织部干部的手里,使我格外感到兴趣。

    他的故事是这样的:

    年前他外出检修电路,完事以后当地请他吃饭,自然免不了喝点酒。回来的路上天已黑,他开车沿公路右侧往城里走。忽然公路前边右面的小路上,倒出了一辆小轿车,倒的很急,老赵急忙处置,车右方前侧和对方车的左方后侧发生了刮蹭,并不严重。

    本是平常一起交通纠纷。

    老赵下车前去论理,对方车上下来两个人,也是出言不逊。双方由口角到拉扯,再到推搡,最后老赵一把将其中一人推倒,扬长而去。

    回去以后,尽管老赵懊丧不已,但也没当成大事。几天以后,派出所通知他去一趟,向他出示了“涉嫌故意伤人罪”的逮捕证,他还和所长说:“老哥,你们搞错人了吧!”

    后来家里请了当地一个年轻的律师,据他的律师说,诉方指控他那天晚上酒后开车,造成事故,还挥拳打伤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该市市委组织部的一个干事。

    律师看了起诉书以后,发现对方提供的伤情的有关证据中,最重要的一个证据竟是在出事前一个月的验伤报告。因此对老赵表示很乐观,准备做无罪辩护。第一次开庭,他不知天高地厚,非常自信的要求法庭的法官等回避,理由是他们都是市委组织部任命的。而这个案子的审理涉及到组织部的干部。

    法庭忙乱一阵后,宣布休庭,从此再无音讯。一拖就是几个月,把老赵拖得心力交瘁,在狱中患了高血压。那个年轻律师也不见了踪影。家里万般无奈,又请了律师。这次律师一来,竟先谈民事赔偿,对方开价二十万人民币,让老赵斟酌。如果同意,在委托书上签字画押,认错认赔,并委托他老婆办理,然后再谈刑事问题。老赵一听就火了,虎目圆睁吼道:“这是敲诈!”律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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