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产想干活的人多的要死。欠产吗?没关系,扣分儿好啦!监狱规定不允许串监(就是“串门”),可她就偏要串,干警上班她上班,干警下班她下班,看谁不顺眼就骂,遇上不服气的就打,反正监狱规定吵架打架各打五十大板,蓄意挑衅的扣的分数重点,还嘴还手的扣的轻点,我扣分儿没关系,你他妈扣的起吗?整个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干警对这样的人也是睁一眼闭一眼,这种人很快就要出去的,犯不着逼的太狠,惹急了出去找你麻烦也说不定。曾经有犯人就这样威胁过干警,你不让我活,我出去就杀你全家。这些人也很知趣,干警在就老实点,干警走了就无法无天,四犯也不敢去管她们,她们俨然把坐牢当成了疗养。
什么是社会?就是差别、悬殊和苦难。监狱就是一个小社会,一个大队、一个中队、一个小组就是一个个更小的社会,在这里同样上演着一幕幕的戏剧,只是戏剧的调子不是那么高昂罢了。
犯人在里面少则一两年,多则十几二十年,看到异性都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就更别说生理需要了。我待的监狱是绝对没有安排犯人家属来同居一晚这样的事情。不过监狱有这样的政策,长刑期的犯人刑期过半了以后,减过刑的,改造表现特别好的,主管干警会替其申报节日探家,这个政策也是近一两年才有的。大都是三个大的节日,探家时间最短的3天,最长的5天,要家属担保,亲自到监狱门口来接。回家后也必须每天打电话进来报告行踪,回监狱的时间是早晨8点以前,绝不允许超过时间。除此之外,就再也不可能有和异性在一起的可能。像《肖克的救赎》里的同性恋现象肯定是有的,不过没有那么过分。监狱的《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里有明文规定,服刑人员严禁同性恋,05年的新《行为规范》里这一条竟然没有了,难道是允许犯人同性恋?这一点我也不得而知,我在出狱之前监狱依然是不允许的。
在那样的环境里人需要关心、需要爱是很正常的,有许多人根本就不是同性恋,只是因为寂寞、孤独、需要一份依靠才会这样去做。当然也有真正的同性恋者,这类人从她们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在监狱里搞同性恋是要付出没有减刑的代价的,可依然有人为了要在一起而不管不顾。一方如果被调到别的大队去了,她们会想尽一切办法传递情书。虽然被抓住的结果是上拷、关禁闭,但依然阻止不了这种事情的发生。如果是真心要好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最讨厌的是有些人把同性恋当成了艰苦生活中的消遣。里面长的好看的人在犯群中会比较得宠,可也会受到很多骚扰。特别是长刑期的暴力犯大队,一个漂亮女人到了这里,就等于是羊入虎口。干警们虽然该罚的罚,该关的关,可事实上她们也不是很在意,因为太多了,用干警的话说,反正也搞不出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