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42章 去美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更加的关心绿萍呢。

    所以现在知道自己的女儿又是要去美国当交换生,李舜娟还是比较放心的呢。

    要知道李舜娟好歹是名门淑女,所以学习方面那也是很好的呀。

    所以对于哈佛大学当然还是知道的呢。

    哈佛大学(英语:harvard university)是一所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私立研究型大学,为常春藤盟校成员之一。最初于1636年由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立法机关立案成立。该机构在1639年3月13日为感谢一名牧师约翰・哈佛的捐赠而命名为哈佛学院,1780年哈佛学院更名为哈佛大学。至今,哈佛大学是一所在世界上享有顶尖学术地位、声誉、财富和影响力的教育机构,被誉为美国政府的思想库。

    这么厉害的学校都被自己的女儿给考上了呢,说明了自己的绿萍那是很是优秀的呢。

    哈佛也是全世界生产最多有“全球本科生诺贝尔奖”之称的罗德奖学金得主的大学。哈佛最初称为“新学院”或“新市民学院”,该机构在1639年3月13日以一名毕业于英格兰剑桥大学伊曼纽尔学院年轻的牧师约翰・哈佛之名,命名为:哈佛学院,因为他捐赠了779英镑(按每年6%、每12年翻倍的增长率计算,到2011年共复利31次,相当于至少增长11亿倍)以及400本书籍(这是他的一半财产)。哈佛大学作为一个“大学”,目前最早的文献指出是在麻州新宪法颁布的1780年所实现的。[1]

    美国于1776年建国,比哈佛建校要晚近140年。15世纪末,由欧洲通往美洲的大西洋航道被哥伦布开辟出来以后,欧洲人纷纷远涉重洋来到美洲。17世纪初,首批英国移民到达北美,在那里开拓自己的“伊甸园”――新英格兰。移民中有100多名清教徒,曾在牛津和剑桥大学受过古典式的高等教育,为了让他们的子孙后代在新的家园也能够受到这种教育,他们于1636年在马萨诸塞州的查尔斯河畔建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所学府――哈佛学院。

    正因为哈佛大学的建立者中有很多人都是剑桥大学的毕业生,哈佛大学所在的城市也就被命名为剑桥城。其实原来这所大学的名字叫做“剑桥学院”,哈佛大学名字来源于1638年一位名叫约翰・哈佛的学院院长,这位院长去世时,将自己积蓄的一半和400本图书(在1638年,对于一所创建仅两年、第一届只有学生9位的学校,这可不是小数目)捐赠给这所大学。后来经过议院的投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