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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去,他们拐带小孩子的!”艾瑞莎抱着膝盖蹲下,嘴里的舌头还有点晃荡,所以说话说得不是很清楚。
“弗朗明戈人么,拐带小孩子很正常啊。”弗朗西斯卡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可以接受的。
“你,你脑子怎么长的!拐带小孩子怎么会很正常!”
“不然你让他们怎么办,他们的小孩出生后的死亡率很高的,靠他们自己的话,早就灭绝了。”
“那也不能去拐带别人的孩子啊,那些父母们会伤心的,孩子们也没办法得到良好的照顾。”艾瑞莎表示这个问题即便不是神职人员,也应该出面劝阻。
“可是那些父母们也从来没有把弗朗明戈人当作可以交朋友的邻居,在他们饥饿生病的时候也不提供帮助,反而动不动就把他们驱逐出去。那么不管为了报复,还是为了维持自己的家族,他们选择拐带仇恨者的孩子,这不是很正常吗?”一边说,弗朗西斯卡一边拿出些种子,催化出几根带花的枝条,做成两只花冠。
“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大家不和弗朗明戈人做朋友呢?”艾瑞莎接过花冠,先小心地检查了一下刺的位置,才戴上。
“因为弗朗明戈人认为人就应该是自由的,不愿意服从任何的法律。”
“可是,法律是保护大家的啊,不服从法律,不就成了坏蛋了吗?”
“大部分都怎么想吧。可是不服从法律真的就是坏蛋吗?不服从并不一定违反,所以弗朗明戈人才四处流浪,寻找一片没有法律的家园。”
“这恐怕不容易,世界上的地方都被占完了吧。”
“相对来说,南美要接近他们概念中的家园一些,尤其是巴西,几乎就是个罗姆人国家。”
“可是,弗朗明戈认真的藐视一切法律吗?那杀人也可以吗?”艾瑞莎不肯放弃地问。
“这个问题我以前也问过,可实际上这个问题就不存在。罗姆人很少会有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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