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是整齐的,看来周怡培胆还不够大。
“那当然,这可是亚马逊食人鱼,牙齿可以咬断瑞士军刀!”刚把旅游手册看完的艾瑞莎得意地卖弄着。
“见鬼,这里有鳄鱼!”周怡培对着重了几十公斤的背包郁闷地说。
“这不是鳄鱼,这是亚马逊长吻毒蜥,它们吃虫子的,要是鳄鱼,我们早就被包围了。”普兰塔珍妮特夫人似乎来过这里,“下面的路可能有些危险,我们需要武装一下。”
花了小半天的功夫,一支现代版的猎奇小队就出现了,不能说武装到了牙齿,但起码每个爪子都没空着。周怡培,主力,真正的是这个字面的意思,所有的背包啊行李啊现在都在他身上,所以是个主要出力的货。蒂亚,第二主力,脚上是一双能踢碎石头的钢靴子,两手拿着一把巨大的镰刀,像个收破烂的一样在前面负责开路。老巫婆倒是轻松,捧着一个爆米花的大钵,一路走一路撒花粉,艾瑞莎以为是在驱虫,不过人家说,是为了降低环境的湿度。
至于艾瑞莎,她就最奇特了。为了行动方便穿上了招蚊子的牛仔短裤,不到十分钟就布满了像纽扣一样的包块,这让周怡培很后悔没有打出国预防针。她和老爹一样穿了一双高帮快干鞋,对付残枝败叶还是可以的,但是小虫子就防不住了。所以,艾瑞莎临时性地骑着扫帚。
“身体前倾,腰可以放松一些,往后拉减速,往前按加速,如果扫帚和地面平行,那就是最大速度状态。”蒂亚跨在死神镰刀上做示范,明显看起来更有派头一些。
“你说的这些我倒是能理解,可是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弄个舒服的坐垫呢,这么一根杆赶不管对男孩还是女孩都不会舒服吧。”艾瑞莎轻松地转了一圈,只是飞的话,确实不难。
“因为扫帚并不是远途旅行的工具,通常它是一种技巧运动的器材,而技巧运动中灵活比舒适更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