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做总裁的秘书,起码也要有响当当名牌大学的毕业证,而且绝对得是全能人才,可是自己才刚刚是大一的水平,再者说,自己修的专业不是金融管理,而是中文,根本就驴唇不对马嘴。
“明天就来上班吧!不要迟到,我最讨厌迟到的人。”海风微微地吹着,丝丝凉意,让苏小麦觉得清醒。
“我怕自己能力不够。”苏小麦说道。
“让你来上班你就来,明天早上八点准时出现在我面前,听见没有?!”不来点硬的,这小丫头就不会听话!
“哦。”小麦轻轻说道。
“原来你是喜欢来硬的啊。”顾笙歌笑了。一丝坏笑浮上他那帅气的脸庞,他看着一语不发的苏小麦,那黑暗中隐隐约约的轮廓,居然像极了冉冉。时光的车辙一下子拉回到五年前。
五年前的顾笙歌。虽然还是个大学生,但却已经是整个学校最具有影响力的人物,帅气俊朗的脸庞、异常优异的成绩使他的一举一动都成为学校关注的焦点。所谓曲高和寡,大概也就是这个情状吧。就在些许孤独中,顾笙歌认识了跟他同级的女孩晴冉,她是那种很与众不同的女孩子,不是很美艳,却有着不同的视觉感觉。清纯,直率,可爱。每次考试成绩都名列前茅。她笑起来的样子,那么美,周围一切都黯然失色,她的那抹笑容,就像像四月里的阳光,纯净、美好。
那段高调恋爱的日子,是那么美好,可是?越美好的东西逝去以后再回首就会觉得心越痛。
直到毕业,学院里争取到了一个保送加拿大麦哲奇大学的名额,但是,老师却难以在他和晴冉之间做选择。
他早就想过要把这个名额让给晴冉,就算她不说,他也知道她有多么渴望得到这个名额。但是,只一天后,晴冉就提出了分手,她已经争取到了那个名额。
而她的分手理由,却让顾笙歌觉得失败的彻底。
她说,顾笙歌,从小到大,我都在追求一种平和的生活,我追求的东西都要是合适的,我追求最理想的生活状态,我喜欢你,喜欢那个可以保护我的你,这是我觉得我选择你最合适的理由,但是,你没有做到。我最珍惜的,那个孩子,在肚子里就被人弄掉了,他还没出生看看这个世界……在你身上,我找不到安全感。
那个孩子,是仲季雅弄掉的。
孩子被弄掉的那段日子,恰好是顾氏集团遭遇财政危机的困难期,迫于这样的压力,顾笙歌对仲季雅只能忍让,这无疑伤透了晴冉的心。晴冉离开了,顾笙歌发誓不会再爱了。他真的累了。
海风有点凉,一阵阵地徐徐吹来。在海与天交界的地方,有一轮圆圆的月亮,金黄,硕大,灿烂。
顾笙歌看着身边的苏小麦,她的侧脸曲线那样的完美,几缕在耳鬓处的长发被她别在耳后,海风中,她单薄的身体让人怜惜。
顾笙歌不自觉地把苏小麦拥入怀里。此刻,他似乎把小麦当成了晴冉,她们都是单纯的如同白纸的女孩子,身上都有与生俱来的使人爱怜的气质。
“你就像牛奶一样。”顾笙歌轻轻地说。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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