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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分精致小巧的挂饰,是银镶玉的一个小瓶子,四面対称的镶着血玉,有着隐隐的香气,造型甚是好看,一看就知道是个姑娘家脖子里佩戴的东西。
那大叔开口说“我媳妇让我去离家不远的菜地里把农活工具拿回来,池塘离我家菜地近,我就见这个小姑娘一个人在池塘里玩耍。
我想告诉她别往深处去,那里以前是个泉眼,因为不是山中,就把那里改造成了池塘,平常方便给菜地浇个水什么的。
中间水深,怕一个小姑娘家出事,好心提醒了一下,没想到这姑娘见了我就跑,可能跑的太急把这个东西给掉了。
我就想把这个还给她,我是个穷人,没读多少书,但是拾金不昧还是知道的,想着这么好的东西丢了多着急啊!那姑娘无论我怎么喊愣是不停下来”一阵的解说,楼重熙算是明白怎么个回事了。
难怪那姑娘打着赤脚跑,原来是把这为热心的大叔当做坏人了,来不及穿鞋子。
楼重熙挑了下眉对这个热心的大叔道“不如这样吧!我替你还给这个姑娘,我认识她”
那大叔一口就答应了下来,说媳妇还在家里呢?恐怕又该唠叨了,交给了楼重熙就走了,这年头好人太少了,好不容易有个好人还被误解。
楼重熙意识到面相的问题。虽然人不可只看外表,但有时候面相还是十分重要的,以至于这位大叔会被方才的那位女孩当做坏人来逃避。
他摇了摇手中的这个精巧的小瓶子,有水的响声,打开盖子闻了一下是莲花的清香,这正是春季,莲花尚未开放。
哪里会有莲花可以做香水,恐怕是去年的,这瓶子封闭性不错,可以把想起保存这么久都不散去。收到了自己的袖子里,这才走向茶楼。
东歌是一边跑一边看,到确定那人没跟来才放慢步子往府里走去。
“小姐,你怎么又赤着脚脚回来了,要是老爷看见的话又该教育一番了,过几天就是小姐及鬓之年的日子了,小姐可不能在这么像小时候一样了”小莫端来了热水撒上了花瓣。
轻轻地拿起东歌的玉脚放进去,帮她清理掉上面的尘土,而东歌似乎并没有听到小莫说的话,脑子中的思绪早就飞到了她撞到的那个少年的情境中去了。
小莫抬头看了看自家的小姐,不再说话,继续手中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