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我的十九岁完全可以精准的概括成一句话:一个2b小子的文艺故事。
这个时候,我跟于潇已经认识整整九年了,无话不说也无恶不作,在这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是喜欢男人的。
在毕业的前夕,我也初次了解到了失恋的滋味。
其实那算个屁失恋,我只拉过那个女生的手,唯一一次越线的机会还被他爸突然回家打断,吓得我当晚直做噩梦。
之间的事情我想不出特别的多,只记得喝多之后是于潇付账,把我带回到宿舍。
没有任何的原因,就是在那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是于潇的样子和于潇的脸,在梦里我还十分大胆的亲了他。
一直到现在,我都记得那个梦里面于潇皮肤的触感。
在那之后的很久一段时间,我甚至不敢碰他一下,直到两年后我发现他喜欢男人,我跟另一个男人**,然后顺理成章的把那一次心动遗忘。
我们依旧是最好的朋友,因为我清楚,最美好的未必是爱情。
这些话我死都不会告诉他,可他还是等着我的答案:“贝克汉姆,第一个喜欢的男人。”
“真的假的?你不是不看足球?”
他明显不相信,还嚷嚷着说如果我喜欢科比会更可信一些,毕竟我是个篮球迷。我差点一拳给他挥到床下,按照他这种理论,那我的初恋就他妈的是一休哥。
“所有不看足球的人都知道贝克尔汉姆,就像所有不参政的人也知道国家主席是谁!”我没好气的吼他,他就像没听见一样,身子一歪,就倒在床上睡觉了,看来他对我的答案还算满意。
这人绝对心早就玩飞了心肺,说完就倒头大睡,搞得我研究到天亮,他这话有没有别的意思。
等睡着的时候是半点意识都没有了,特别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他也理所当然的不在。
厨房被他搞得一团乱,我也懒得收拾,只是把碗筷塞进洗碗池里,冲了个澡就匆匆找个地方吃饭,又买了些水果送去于潇家那边才放了心。
回到家就开始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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