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帝国在到底要不要转移战略轰炸重点的问题上也是犹豫不决。毕竟针对平民的大规模战略轰炸在道义上是说不过去的。
轰炸波士顿的行动造成的影响非常大,在同盟国为此事感到震惊,对帝国战略航空兵毁灭性的打击力量感到震撼的同时,也有几个别有用心的同盟国提出了反对的意见。正好同盟国外长会议在一月上旬召开,这是同盟国最重要的高层会议之一,而在这次会议上,就有几个同盟国对唐帝国大规模袭击美国平民的行动提出了质疑与反对。
首先提出反对意见的是芬兰。而芬兰本身就是德国的附庸国,也就是说,是由德国在暗中支持芬兰提出质疑,为难唐帝国的。而芬兰提出的主要反对意见就是,那些遭到轰炸的城市居民并非全部都是军事人员,而早在第一次全球战争结束后,唐帝国就签署了《日内瓦公约》,承诺不在战争中采取针对平民的军事行动,而这明显违反了条约的基本精神。
帝国外交大臣根本就不会把芬兰的这点非议放在眼里,可问题是,当时唐帝国确实是签署了《日内瓦公约》的,并且在战前就多次承诺不针对平民采取军事行动。而当时帝国外交大臣提出的理由是,在所有轰炸目标中都拥有为数不少的军事人员,或者是准军事人员,并且拿出了情报部门提供的大量证据,以证明轰炸针对的主要是军事人员与军事目标,而平民伤亡只算得上是附带损伤。
最有力的证据有两份,一是美国政府在27年底正式开始的全面动员,即所有16到54岁的成年男性公民。以及18到45岁的女性公民都有义务服兵役,并且参加保卫美国的作战行动。除了正规军事部队的人员之外,在这个年龄段内的所有美国公民都属于民兵编制,而在《日内瓦公约》中,民兵属于准军事人员,而不是平民。到28年底,也就是轰炸波士顿之前,美国政府已经向全国民兵组织发放了大概1800万支枪械。其中在波士顿地区就发放了大概30万支枪械。
另外一条证据就是美国是当时世界上少数几个不禁枪的国家。在战争爆发前,美国民间拥有枪械4500万支,这是美国政府在23年公布的政府报告中自己提到的。而当时美国人口也不过就一亿三千万左右,也就是说,平均三个美国人就拥有一支枪。而在《日内瓦公约》中,将私自拥有枪械的平民称为“武装平民”,虽然仍属于平民地范畴,但是却不能享受到很多条约对平民的保护条款。
当时没有任何人可以去证实在轰炸中死伤的人员里面,有多少属于准军事人员,又有多少属于武装平民。而且也不会有任何人去证实。帝国外交大臣提出了充足的理由。而且在帝国看来,西方国家主导的那些人权观念在帝国的人权观念中并不存在。更重要的是,芬兰外长提出的非议也最多只是抗议而已。是德国集团在幕后策划的,用来限制唐帝国的一种办法而已。
实际上,这也直接证实了德国对帝国战略打击能力的恐惧。之前,德国人一直作壁上观,持隔岸观火地态度。从几十年后解密的一份德国政府的秘密文件中就能证实这一点,当时德国并不急于参加对美作战,其主要目的就是希望用美国这个战争泥潭拖垮唐帝国,这样德国才有机会进行全球扩张,统一欧洲,成为可以与唐帝国分庭抗礼的世界性大国。而不仅仅只是欧洲的地区性大国。
持同一观点的还有波斯帝国。对美作战在27年底就开始了,打了一年多,德国与波斯帝国除了按照与唐帝国签署的物资交换协议,以及贷款偿还协议向帝国提供军事物资之外,并没有派兵参加对美作战。而在28年中期,波斯帝国就已经承诺会派遣军事力量参加美洲地区的作战行动,可是到28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