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舰队参谋长赶到的时候,司令舱里的官兵已经忙碌了起来,郝东觉也有点不敢相信,竟然这么快就与美军舰队遭遇了,最初他还以为侦察机发回的是错误报告,可随着另外几架侦察机也发回了同样的报告后,郝东觉不得不相信,大西洋舰队已经到来了。
“从遭遇时间,以及大西洋舰队所在海域来看,其南下的速度应该不是16节,而是在20到24节之间。”航海参谋对情况做了分析。“现在大西洋舰队的速度大概是22节左右,如果我们不转向的话,在天亮的时候,与敌舰队的距离不会超过100海里,如果我们加速前进,在天亮前就将与大西洋舰队直接遭遇。”
所有人都朝郝东觉看了过去,现在应该由舰队司令官来做出决定了。
郝东觉面临着两个选择,一是在夜间与大西洋舰队打一场炮战。只要舰队加速到30节,而且大西洋舰队继续保持这个速度,那么在天亮前大概4个小时,双方就将遭遇,决定胜负的不再是航母上的轰炸机,而是护航巡洋舰上的重炮。因为大西洋舰队的第21特混舰队已经被歼灭,其主力护航战舰也是重巡洋舰,双方巡洋舰的炮战能力旗鼓相当,航母也都帮不上什么忙,而第三舰队有三支特混舰队,大西洋舰队只有两支特混舰队,双方特混舰队护航战舰的数量旗鼓相当,也就是说,第三舰队在炮战方面占有优势,真打起来,应该能够占到便宜。可问题是,大西洋舰队如果已经发现自己暴露了行踪,就必然减速,甚至是转向拉开距离,那么双方就不可能在夜间遭遇了。
另外一个选择就是保持现在的距离。然后在天亮前派出轰炸机,使轰炸机群在天亮的时候到达敌舰队还是空,用轰炸机解决掉大西洋舰队。从航空作战能力上来看,第三舰队仍然占有决定性的优势,而且已经掌握了大西洋舰队的行踪,可以让轰炸机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相反,到现在大西洋舰队也没有出现转向的迹象,就证明大西洋舰队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发现了。而美军没有夜间侦察机。因此就不大可能在夜间发现逼近的第三舰队,只能在天亮前派出侦察机,而等到美军的侦察机找到了第三舰队的时候,第三舰队的轰炸机群已经到达美舰队上空了。
考虑到这里,郝东觉做出了决定。“安排其他的侦察机准备起飞,连续不断的监视美舰队的行踪,尽量摸清楚美舰队的规模。另外,下达战斗动员命令,轰炸机群做好在五点前起飞的准备工作,让飞行员在四点集合。”
命令迅速的下达了下去。参谋军官也都知道司令官准备用轰炸机解决掉敌人了。
“立即安排几架侦察机过去。告诉飞行员,每十分钟报告一次敌舰队的行踪。”郝东觉将航海参谋叫到了一边,“根据侦察机地报告。随时调整舰队航向,保证与敌舰队保持300到350海里的距离,最近不得超过250海里,最远不能超过350海里,这样我们的轰炸机可以发挥最大的威力。这事由你全权负责,由你负责舰队的航行,不需要再请示我。”
航海参谋立即接下了这个任务,本来郝东觉就不是那种擅长航海作业的舰队司令官,在舰队里,航海参谋的地位是很高的。
随即。郝东觉又去找到了航空参谋,把相关的任务安排了下去,主要就是结合侦察机的报告,将打击任务分配给每一个小队,甚至是每一名飞行员,让飞行员掌握敌舰队的具体情况,这样在执行轰炸任务的时候,每一名飞行员都知道首要目标是什么,次要目标是什么。之前这些事情一般是由领队长机在到达了敌舰队上空之后才分配下去的。而提前做好部署,能够有效的提高轰炸效率,缩短轰炸时间,尽快获得轰炸地结果,郝东觉也就可以尽快决定是否要安排下一轮轰炸。
“都安排下去了?”参谋长在这个时候才走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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