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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卷 上岸猛虎 第三十二节 提前的胜利[第四更,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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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很清楚怎么击败敌人,“另外。部队拉开距离,尽量不要靠近,先打美军的重型坦克,别吝啬高速穿甲弹!”

    坦克炮的怒吼代替了重炮的轰鸣,短停急射是最普通的坦克战术,25式坦克的机动能力被彻底的发挥了出来,可让古迅雷感到恼火地是,他的座车仿佛永远比别地坦克慢一点一样。

    “加快点,赶到前面去,高速穿甲弹准备!”

    装填手把一发高速穿甲弹装进了炮膛,可驾驶员却没有让坦克加速。

    “妈的,加速!”古迅雷大叫了起来,“快加速,距离太远了,把距离拉近点。看到了吗?那辆m26,快冲上去!”

    驾驶员还是没有加速,他心里很清楚,保护好司令官要比干掉一辆敌人的坦克有价值得多了。

    古迅雷差点就要跳起来了,前方1500米外,那辆本来被他“看中”了的m26被另外一辆25式坦克在1100米发打了个正着。其他的坦克都冲了上去,就只有古迅雷,以及警卫营的十多辆坦克留在后面。

    就算古迅雷是战场上的最高指挥官,可这个时候,他也没有办法让他坦克开快一点,除非他肯去当驾驶员。不过,照眼前的情况来看,就算他冲到了前面去,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美军的装甲部队根本就顶不住25式的猛烈打击。相对而言,第一骑兵师与第二骑兵师的官兵已经有了不少的实战经验,大部分还在继续作战的坦克手都不再是新手了。仅仅不到半个小时的战斗,双方官兵的素质就显现了出来。另外,双方坦克性能上的差距也非常的明显,特别是在野战中,25式坦克的性能优势相当明显。

    对付如同m4这样的对手,25式坦克在各方面都有巨大的性能优势。虽然m26的火力更猛,而且装甲更厚,但是其机动能力明显比25式差了很多,在运动战中,重型坦克的战斗力肯定无法完全发挥出来。欧洲战场上的实战也证明了这一点,重型坦克更适合防御,而不是快速突击。另外,美军中m26的数量相当有限,而25式的数量优势足以打垮对手了。

    最后来解决掉美军装甲部队的是舰队派来的轰炸机。这批轰炸机没有战斗机掩护,大部分的战斗机都在轰炸更远处的美军,压制美军的炮兵。而这些轰炸机都匆忙投下了炸弹,然后就迅速的离开了战场,它们几乎都是在极限轰炸半径上作战的,没有多余的燃料让这些轰炸机在战场上空逗留。

    随着美军的装甲部队被击溃,战局立即转为对帝国陆军有利。古迅雷没有让部队停下来,他甚至没有让伴随坦克进攻的摩托化步兵去打扫战场,而是把打扫战场的任务留给了更后面的第四步兵师与第五步兵师。

    突击行动持续到了中午,直到大部分的坦克都快要没有燃料的时候才停了下来。美军已经有三个师被击溃,另外的美军部队也在准备撤退。古迅雷没有放弃进攻,他让部队以最快的速度补充了燃料,而且同时让步兵冲到了前面去。既然敌人的战斗意志已经被打垮了,那就要痛打落水狗,而不是让敌人安然撤退!

    一直突击到了傍晚,骑兵部队第二次停下来补充燃料,坦克手也抓住机会填饱了肚子。古迅雷在这个时候才做出了调整。他让两个骑兵师的摩托化步兵全速北上,争取截住撤退的美军,而在骑兵停下来的时候,步兵仍然在继续向北推进。击溃敌人已成定局,而现在,他需要的是更大的胜利!

    夜晚,双方都在向北面“行军”。打到这个时候,古迅雷多半有点惊讶,他没有想到,美军会这么轻易地被击溃,而且这也不是他主要考虑的问题。现在,他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场歼灭战,而是一次能够奠定整个澳洲大陆战场基础的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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