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一点,那就是英国战列舰在防御方面确实是很优秀的。这不是说英国战列舰的装甲有多厚,而是英国战列舰在总体设计方面确实很值得称赞,而这也是英国人在战争中用鲜血换来的教训与经验。
在第一次全球战争中,有三场相当重要的海战,而其中唯一一场发生在大西洋上的海战就是“日德兰海战”,交战双方是英国的大舰队与德国的公海舰队。从实力上讲,英国大舰队比德国的公海舰队强大得多,而且最后英国也取得了战略上的胜利,迫使德国公海舰队退回了内海,直到战争结束,德国公海舰队都没有能够完全恢复战斗力,再也没有对英国海军构成威胁,并且在战后,好几艘没有修复的战列舰被拆毁。可是在战术层面上,英国大舰队却是失败者,从战舰的损失数量,舰队官兵的伤亡数量上来看,英国都是战术上的失败者。
导致这一结果的因素很多,比如英国大舰队在战术上的失策,德国海军的优秀素质,德国战舰的优秀性能等等,可其中有一点相当重要,那就是英国那些战沉的战舰在设计上的严重缺陷。
当时,英国海军战沉的三艘战列巡洋舰中,有两艘是因为弹药库爆炸而沉没的。而德国公海舰队里的四艘战列巡洋舰都遭到了重创,而且其中两艘的弹药库都中了弹,可却没有一艘因为弹药库爆炸而沉没!原因是,德国海军首先在战舰上采用了弹舱隔离化设计,在弹药库中弹后就立即注入海水。避免了弹药库爆炸。而英国海军当时的战舰上却没有这一设计,只要弹药库挨了炮弹,那战舰就肯定完蛋!
这只是在战争中直接暴露出来的问题。战后,英国人在反省的时候就发现。他们的战舰在设计上确实存在太多的弊端,特别是防御上地弊端。而血的教训让英国人将战舰地生存能力摆在了首位,其在战后设计的所有战列舰都首先强调了生存能力,而不是火力。这可以算得上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吧。毕竟,在战后。特别是在海军条约有效期的最后几年,唐帝国,美国等海军强国在设计战舰的时候,强调地是火力,装甲,速度这三项最为重要的性能之间的平衡,也就是说战舰的总体性能是最为重要的,而单独突出某一项性能都不不采纳。而且,后来也证明,这确实是一条正确的发展方向。
英国人没有立即跟随这个潮流(从“前卫”级开始。英国海军才认识到了战舰性能平衡的重要性)。正因为强调了战舰的生存能力,所以英国海军在战后彻底的取消了之前海军大臣费希尔主张发展的以速度为首要性能地战列巡洋舰,而是重新回到了发展战列舰。特别是快速战列舰的道路上来。而这也是“英王乔治五世”级与“狮”级诞生的直接原因,这两级战列舰都很强调防御,而且速度都不慢(“胡德”级战列巡洋舰只造了一艘,也正是这个原因)。
为了提高战舰地防御能力。英国人在很多方面采取的办法确实是让人费解的。比如,“英王乔治五世”级的排水量比“新省会”级(初期型号)少不了多少,可采用地却是14英寸火炮。而当时,英国海军是有能力生产性能优秀的16英寸火炮的(“声望”级战列舰上装备的就是16英寸主炮),而且英国海军的15英寸火炮的性能也是相当不错的(炮弹不怎么样)。只是因为受到海军军备条约的限制,不能装备360毫米口径以上的主炮,而英国海军又急需新的战列舰,因此才出现了在45000吨的战列舰上装14英寸火炮,也就是大舰扛小炮的情况出现。
而要是在唐帝国海军的话,肯定会采用别的解决办法,比如在设计的时候预留改进的余地,条约失效之后就换上更大的主炮,或者是晚两年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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