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派双方在公开场合和出版物中进行了大量争鸣和辩论。改革派要想淘汰长弓,不但要以理服人,而且要用浅显的道理让并不那么懂军事的国会明白自己的观点方能取胜。而上面的‘终止长弓使用法令’,就是这场大辩论的最终结果。而其中最精彩的一个桥段,莫如长弓派代表人物约翰.史密斯爵士与其对手汉弗莱.巴瑞克爵士之间的经典之战。这是至今为止我看到过的最精彩的辩论之一,特别是看到汉弗莱.巴瑞克爵士的逐条反驳的时候不禁拍案叫绝。其中我们可以看到本世纪末的军事家们,对于火枪和弓弩两者之间优劣的代表性观点。”
“首先是约翰.史密斯爵士的长弓六大优势:一,受过训练的弓箭手比火绳枪兵瞄得更准。显然,火绳枪兵只能在非常近的距离上保证射击精确度,当距离超过100码时,火枪的射击就变成了乱射;而优秀的弓箭手能在150至200码的距离上准确命中。”
“二,长弓的结构比火枪简单,结构复杂的火枪更容易发生故障;火枪容易发生堵塞,并因堵塞导致损坏,只有熟练的铸枪工匠能修复。雨天会让火药受潮,大风会吹熄火柴,或是把火星吹到火药包或子弹带上。
“三,在激烈的战斗中,除最为老练和坚定的部队外,普遍存在错误使用武器的情况。一个人在匆忙中会忘记夯实火药与弹丸。史密斯爵士曾亲眼见到,士兵将枪口下垂时,由于没有夯实,子弹从枪口滑落的情形。‘这就是为什么一大排的火枪兵一次齐射只能放倒几个人的原因。’”
“四,火枪兵只能站两排,弓箭手最多可以站成六排,后排的士兵能以抛射的方式射击。”
“五,火枪比长弓重得多,更容易使士兵在行军时疲惫;且连续射击半小时以后准确度会下降。”
“六,最重要的——这是个老论点但十分有效——就是射击的速度。长弓兵在一分钟内能射出六支箭,火绳枪兵需要两到三分钟才能射出一发子弹——在所有操作都谨慎无误的情况下。”
“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第一和第六条是长弓的主要优势,即精度和射速。对此,巴瑞克爵士在第一条反驳中指出长弓手需要艰苦训练才能达到理论上的精度,而本世纪末期的长弓手普遍达不到这个技术。这个实际上是用火枪手易于训练的优点来抵挡。对此当时英格雷名将罗格.威廉姆斯爵士给予了更明确的说明,这位将军说他‘宁可带领500名训练良好火枪手而不是1500名长弓手上战场’,因为‘现在的长弓手水平参差不齐,5000人中里面大约只会有1500人能够有足够的力量准确的发射’。第二条第三条非常精彩,可以说巴瑞克爵士将对手的观点完全驳倒。第四条则是巴瑞克爵士一定程度上的诡辩。”
“最重要的是第五条,因为它揭示了一个被许多人忽视的地方:长弓手(实际上包括所有的弓弩手)的能量来源是自身体力,人的体力有很大局限性,不但更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且在战场上的持续战斗能力也不足。而火枪的能量来源是火药的化学能,不但对于射手体力要求和能量消耗都小的多,而且有更大的上升空间。巴瑞克爵士第六条中关于将眼光放长远的说法是有其道理的。这点上罗格.威廉姆斯爵士也指出在经过三个月的冬季战役(或者比较寒冷的秋季或春季)之后,‘十个长弓手当中没有一个能够保持住他们力量的来源,他们甚至无法对近在咫尺的敌人给予足够的伤害’。而火枪手们却依然能够进行有效的射击。”
“据我所知,实际上这个力量来源也是弓弩威力的主要限制。以腰力开弓的东方弩和西方的十字弓,最大的张力都以人类腰腿力量为限制。要想更大的威力可以使用绞盘-棘轮,代价是开弓时间延长或者开弓者人数增加。另外一方面,在进行一定射击的体力消耗后,射手们的体力下降就会影响接下来的战斗(不论肉搏或者射击)。总之人力一定时间里面能做的功有其限制,要想在一方面获得好处,其他方面就要付出代价。就算少数猛将能力开强弓,但对于整个军队的意义并不大。”
听到这里,李昱禁不住连连点头。
对于这一点,他是有亲身的体验的。
“所以,巴瑞克接下来逐条进行了反驳:一,弓箭手在长距离射击上不再有准确性——他们的技艺被削弱了。”
“二,如果恶劣的天气对火器是有害的,那么对于弓箭也好不到哪去。雨会让弓弦变得松弛,且在雨中长途行军后,箭羽会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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