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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你还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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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林少侠与小晴手里多了一把君子剑,淑女剑。

    曹阿姨家的公鸡,没有毛了,不知为何,只是小晴多了一个漂亮毽子。

    大槐树上的小鸟,失踪了,不知为何,只是林少侠与小晴手里多了几只不会飞的小鸟。

    整个小巷的狗不见了,不知为何,只是林少侠的打狗棒法精进不少。

    小晴总见林少侠藏钱,但林少侠并不乱花钱,直至十二岁生日那天,林少侠失踪一天后回来,怀里抱着一个大盒子放在她面前,她才明白,原来为了她。

    小晴喜欢音乐。由于家里经济拮据,小晴没有一件乐器。一次,林少侠带着自己的妹妹小晴,路过街上乐器店时,看见小晴盯着一把吉他发呆,于是下了决心,想给小晴买一把吉他。

    林少侠很是有耐性,存了好几年的零用钱,终于在小晴十二岁生日当天,买下了那把吉他。

    小晴很喜欢这个吉他,整日练习,希望可以弹一个曲子,给林少侠听听。

    一日夜晚,月很圆,星繁。

    小晴坐在小院门口的大树下,弹着一曲当时很火的歌曲罗大佑的《童年》。

    林少侠坐在小晴对面的板凳上,认真听完,并且鼓掌表示喜欢。

    时间总是不等人。当年的小晴,也终是长大了,那日的林少侠,也不再是孩子王了。

    小晴第一次看到林少侠亲女同学的嘴唇时,她哭了。那时正是初中的小晴,看到林少侠抱着一个青涩的女孩,并且亲了她的嘴唇。她无法理解林少侠,自己的林哥哥为何喜欢那个女生。

    后来,小晴帮林少侠递了好几次情书后,才知道青春期的男孩都是诗人的化身,他那火热的心,直白肉麻的语句,感动了小晴。

    那些女生写给林哥哥的情书,小晴全部销毁。林哥哥写给其他女生的情书,小晴也全部没收。

    当第一次夜晚开始想念一个人时,才知道爱一个人的感觉,是那么甜,那么涩,那么迷人。

    柜子里的精致小盒子里,满满的都是林少侠写的情书,虽然没有一封是写给小晴的,可是小晴看着还是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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