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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秋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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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正读“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读得如痴如醉,我并不懂阑珊是何意,只是单纯觉得好听而又出自最爱的诗句。我把名字交给阿妈时,阿妈定定看了我半天,“罢了,也是你自己的造化,你既然取了这两个字也罢,你便姓夜好了。”

    有了名字后阿妈就开始让我抛头露面,有一次有把名琴要转手,阿妈受到邀请领着我们几个姐妹去看新鲜。

    “这把古琴,姑娘可是喜欢?”有个音容已经记不起的男人,对着我一直有所深意的笑着。

    其实我并不喜欢那把古琴,太好的琴对于琴技尚且有限的我来说太难驾驭了,反而一旁那把质地普通却制作得细致入微的琴更让我觉得喜欢。

    “那种琴也好意思摆出来,真是贻笑大方。”一姐妹如是说道。

    “就是的,谁会想要那把琴啊,傻子啊。”另一个姐妹说道。

    ······

    我听着姐妹们不住的哂笑,匆忙把望向那把普通琴的视线收了回来,转而望向那把古琴。我对那位公子说我喜欢那把古琴,那公子竞真得买给了我,随带的还有那把普通的琴,老板说反正不值钱,送我好了。

    虽然我最终仍是得了那把琴,心里却并不开心,而每当我弹起那把木琴时,总觉得它在哀怨叹息。

    十八岁那年,阿妈,逼迫已有名声的我接客,我不愿,从密谋了两年的密道逃了出来。当时的我志气满满,发誓再也不重操旧业。我以为我有才华,我还年轻,我可以用自己的手用自己的脚,选择自己的未来。

    我用黑纱掩住面容,努力去尝试每一个肯收容我的工作,编织,缝补,洗衣服······我并不擅长也没有足够的气力,勉强做下来仍赚不够果腹的银两。

    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天真与愚蠢,只得抱着琴,在凄凉的月色下,弹着凄凉的乐曲。

    “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姑娘,好琴法。”

    我想那应该是第一个留在我心中的男人,他告诉我,他是朝云阁的老板愿邀我去演琴,他说他欣赏我的技艺,并不在乎我黑纱下的容貌。

    鸣筝金立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即便时过境迁,我仍清晰得记得那段岁月。每一天我都是第一个起来练琴,最后一个练罢入眠。我如此努力并非年少气盛,也非争做缠头,我所谓的只是他的一句称赞,只为他可以多看我一眼。

    后来回想起那段岁月时我就有些不大懂了,分明在那之前有很多人对我称赞,分明他的称赞与之前那些人的赞美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可我却只有获得他的言语才如获珍宝,往往足够我欢喜一天。

    那只种奇妙的感觉,傻得可笑。

    我只在那里呆了三个月,直到有一天,他对我说,他请来一个新的琴师,希望我可以让出位子。他说那个新琴师虽然琴技比我稍逊一筹,但容貌娇媚,为了朝云阁的生意,他希望我可以理解他。

    我只觉的是个天大的笑话,我曾把这个男人视为知己。

    我向他要求再在这里弹最后一晚的琴,他答应了。我用他给我的钱事先雇好了一辆马车,我摘下面纱,当众弹琴,却在弹完一曲后,在众人惊于我的面容还未反应过来时,纵身从二楼跳到马车上,疾驰离去了。我庆幸曾经和一个爱慕我的男人学过一些简单得轻功,我不想再给那个男人任何挽留的机会,他就好似我身上结了痂的伤口,痒得让我难耐,丑得让我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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