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7-04
今天是小果生日。18岁。我无奈地望着地上一堆的零钱和碎瓷片发呆。
心情应该是喜悦的,一年的心愿眼看着就要实现了。这半年来,从晚餐款和公交车费上省下来的钱应该刚好够了吧。唯一有些遗憾的是,经常性的没吃晚饭不但没有让我瘦下来,反而因为夜宵的暴饮暴食呈现增长趋势。
都怪大妈的初一太好了,当年的五星级饭店主厨啊!所以每年生日的时候他们都不会费什么心思,只要大妈一围上围裙进了厨房,我就满意和兴奋地可以立马疯掉了。当然夏小果不会那么好打发。首先是因为他什么都会,什么都有,然后什么都看不上。其实是正常男生喜欢的东西他都不喜欢。最后,他唯一喜欢的东西实在太小众,太非主流,那就是季风旗下的“季风”帆布鞋!
季氏旗下的“季风”经典款,曾经仅仅会是为了方便工人工作的帆布鞋,而今却是风靡全球且限量1000的奢侈品,然而最重要的是,为了实现“季风”的纪念意义并保持其朴实的风格,它的价格永远都是367块――这是“季风”最初的工人数量。
我想起小果十年前经过季氏专卖店的橱窗的眼神,嘴角不由上扬――念了这么多年的书,到至今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小果当时的神情――感觉,对于夏小果,即便是七八岁的他,那样渴望的神情也是太过神奇。
“夏小果怪胎的品质跟他的毒舌一样显现地早。”我笑笑。把叠好的纸币和硬币分别放进口袋。
三百六十七,谢天谢地,刚好够。
“夏一朵。”我听到楼下有人叫我的名字。声音,似曾相识。
我探出头往外看,是罗胜男一脸不耐烦的脸,“又不是什么名媛淑女,天天呆在家里做什么?”她一只脚把自行车撑住,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我说你去不去啊?”
“啊?”很明显我不明所以。去哪里?然后一扭头,就看见一身白色运动服的林夜枫那只妖精背靠着墙,嘴角上扬,做“勾引”状。看着我口水泛滥不知所措的样子,林夜枫脸上笑意渐浓,说:“走吧,我们去海边。”
“啊?”我如梦初醒。海边?“可是小果去上班了,”我瞅了瞅罗胜男自行车光秃秃的后座,“所以自行车不在,而且…我不会骑…”
罗胜男鄙视地翻了个白眼,掉头就走,林夜枫却不知从哪儿把自己的自行车退了出来。“下来吧,我带你。”
就算是一分钟之前,我也绝对没有想到,我会这么轻易地就上了林夜枫的车,甚至都不愿扭捏地推辞下,或者假装去蹭罗胜男的车后座,我心里对自己说:不管罗胜男怎么强悍,她总归是女生呢。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于是我就这么心安理得的坐在林夜枫的后面安然地听着自己心里“砰砰”打鼓的声音。
“我喜欢上我在厕所遇到的那个男生了。”我想起自己的话,自顾自老脸红到了脖子根。
三人行,必有一伤。
年少的约会,总是喜欢搭上一个不大不小的电灯泡。如果电灯泡的功率刚好,羞涩的羡慕者之间将会避免许多尴尬。
通常情况下,青春偶像剧的狗血剧情里伟大的电灯泡都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开溜,留下闪亮亮色迷迷的男女主角。但是,总觉得罗胜男同学实在是太敬业,为了不露痕迹地开溜,她居然都走到了海边接了个电话才走!
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