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喜欢,好喜欢犬夜叉小的时候的样子啊。真的很爱啊。”《犬夜叉》,严格来说并不是我接触的第一部动漫,在那之前,也跟朋友们一起看过国产的《秦时明月》,当时很火,一到点,大家必看。可是由于忙于应付高考,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美好的秦时明月。最后《犬夜叉》成了我接触的第一部完整的动漫。“还有百变小樱”其实我很早就知道这部动漫了,可是小的时候由于只能钻书本,所以就搁置了这么多年才把它看完。
“那个都过时了,我很早就看了。”他貌似是个动漫追踪家,说起漫画来,头头是道,很是厉害。而我,却为认识一个动漫迷而兴奋着。是的,我是兴奋的。因为在寝室里,大家都半开玩笑的嘲笑我说:那是小孩子才看的玩意儿。唉,要是真的如此,那中国的小孩子一定多得无法计算了,我在想。
“我很喜欢日本动漫里的塑造的那些人物,除了很卡哇伊,人物都很有特色。”对于动漫里面塑造的人物形象,我总会有无尽的感慨,小日本地理位置就是东海一隅,却变得如此强大,仅从动漫里就可以窥见他们对教育的态度,对艺术的态度,国之根本抓得牢牢的,还有什么理由不强大呢?
“宫崎骏的作品我全看了,百变小樱我小学就看了。连续集也有看。”小学就看了?那岂不是从小就在动漫里泡大的一个孩子?怪不得说话、行为都有点不像中国人。唉,被日本动漫毒害的一代孩子啊。
于是我就问他:“既然你那么喜欢日本动漫,有没有想过要学日语,以后去日本转转啊?”
“哪有那个闲心去日本啊?”他的语气里有抓不到的失落。
“喂,如果那么喜欢,不努力去追寻的话,不会觉得有遗憾么?”
在我的观念里就是这样,对于喜欢的,不管是东西,还是人,只要是喜欢,就应该努力去尝试一下,毕竟,当你拥有的时候一定会是最幸福的时候。可是妖孽,他似乎很早就明白,喜欢,不一定要拥有。就像他,尽管对动漫很痴迷,却不一定要去属于动漫的国度亲身体验它的美。就好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人,也像陈奕迅的歌: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得有恃无恐;也像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得不到的才是窗前明月光,得到了,就变成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得不到的才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得到了,就只能是一抹蚊子血。要想保留那份最美好的念想,唯一的办法就是对它“远而敬之”,得不到永远比得到美好。
或许是太年轻,或许是不够成熟,所以,以为捧在手心里的,就是挚爱。而当我们渐渐老去,就会明白:失去的,永远才是最美好的。